商場內阻拘示威者 被控阻差 被告稱遭警摔地斷手 官:法庭絕不容許
【明報專訊】中港車司機去年10月途經將軍澳PopCorn商場,遇上示威活動時阻止警員拘捕示威者,大叫 「唔好拉曮嵽穸J 」,抱茈靮穠怐爾}拒絕放手。司機被控一項阻差辦公,昨於觀塘裁判判法院認罪,辯方稱被告被捕時遭防暴警兩度「撻生魚」摔在地上,致左手肘骨折。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表示,「如果警方用到呢個程度麊Z力,法庭絕對唔會容許」,並將案件押後明天,以讓辯方準備被告受傷的影片。
辯方求情稱,認罪的被告關添華(55歲)任中港車司機逾30年,獨力養大子女,並表示他案發時原打算落街購買雜物,「街坊裝」途經商場目睹事件才不忍犯案。
辯方又透露,被告被捕時受傷,左手肘骨折,須接受手術用螺絲及鐵線縫合,傷勢使他一段時間無法開工,即使復工後前往邊境亦「唔知咩原因」被拒入境內地,意味他現正失業,但仍須付款供車。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看畢被告醫療報告,驚訝問,「點解拘捕期間會造成咁嚴重傷勢?」辯方解釋,被告遭一名編號為23385的防暴警制服時,兩度「撻生魚」摔到地上,其中一次更在被告無力反抗時發生,形容該警「幾暴力」,並說有案發影片佐證。
防暴警供辭指被告試圖逃走
官:呢個傷勢完全不能接受
徐官隨即質問控方,控方按該防暴警的供辭解釋,被告試圖逃走,才使用武力拘捕。徐官表示:「呢個傷勢完全不能接受,法庭亦唔會相信傷勢由被告自己造成。我希望控方可以跟進,如果警方用到呢個程度麊Z力,法庭絕對唔會容許。」
案情指出,一眾示威者去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PopCorn商場內破壞,其間警方打算拘捕一名現場煽動者,被告突衝前抱住該人的腳,大叫「唔好拉曮嵽穸J 」後遭制服拘捕。被告在警誡下說:「我唔想差佬捉c仔,所以我先捉c仔走」。
【案件編號:KTCC48/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