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鐵樑斥海外評論不真誠:國家有權立法不容反駁
【明報專訊】繼首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開腔談及「港區國安法」爭議,最高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楊鐵樑昨就國安法發聲明,明言「每個主權國家都有為其國家安全利益進行立法的固有權利,此一原則是不容反駁的」。楊稱,在過去23年來,香港在處理顛覆活動方面,一直存在立法和執行的真空。
稱揣測無益 立法時法治價值有受尊重
楊鐵樑在聲明中表示,《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明確規定,任何相關權利都必須考慮到國家安全的需要。他指儘管有海外評論員反對有關規定,「但如果他們各自所屬的國家安全受到破壞,他們將會同樣積極地援引《公約》的規定,因此那些反駁及行為,都是不真誠的」。
楊鐵樑續說,對於法例將如何草擬和頒布,安全問題如何處理,目前尚未清楚,揣測可能發生或可能不會發生的事,並無益處。楊強調,數世紀以來,普通法原則在英國、加拿大、澳洲、新西蘭、香港等地一直運作良好,無罪推定、公平審訊權、司法獨立必須是論述的核心。他說,很高興從新聞中獲悉,這些價值在制訂有關法例時受到尊重。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