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學生控西灣河企圖搶槍等3罪 警開槍射男生 官禁發布全家資料
【明報專訊】去年11月在西灣河被警務人員以實彈擊中腹部的21歲學生周柏均,與另一名20歲學生同涉「搶警槍」等,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兩人被控阻差辦公、企圖搶劫及企圖在合法羈押下逃脫,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6月30日,以待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裁判官指出,開槍警員及其家人受嚴重騷擾,「另一輪攻擊好大機會發生」,決定頒下匿名令,禁止發布開槍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
控方:警家人被起底 收死亡威脅
被告周柏均(21歲)及胡子鍵(20歲)均報稱學生,各准以現金和人事共8000元保釋。控罪指出,兩人於去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太安街與筲箕灣道十字路口附近,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A,以及企圖搶劫A的警槍;周另涉於同日同地,企圖從警員A的合法羈押下逃脫。
據了解,當日警員A到場清理路障時,有人大叫「唔好畀佢走」,有人手持長形物體走近A,其後A被一名男子「箍住」而掏槍,有指首被告在旁作出伸手抓槍的動作,其間A開槍,首被告中槍倒地,之後嘗試起身逃走。
控方在庭上申請匿名令及禁止報道令,稱事發後有人到警員A兩名女兒的學校包圍,以致她們要退學。警員一家的個人資料遭廣泛流傳,又多次收到恐嚇信息,包括要他們「全家死」、「血債血償」等,形容「全家人活在恐懼之中」。
禁發布資料包括照片
辯方對匿名令保持中立態度,並透露首被告因槍傷要切除部分肝和腎,不能長期站立,現正接受心理輔導。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認為對警員A的騷擾涉及死亡威脅,非常嚴重,不管如何,警員的家人都是無辜。他考慮到事件進入聆訊階段,「另一輪攻擊好大機會發生」,批准控方申請,禁止任何人包括傳媒發布與警員A、其妻及兩名女兒的姓名、照片、工作地點、學校等可以披露A身分的信息。
【案件編號:WKCC1553/20】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