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買到吳冠中真[ 台塑少東妻告畫廊獲判退款千萬
【明報專訊】台塑少東王文堯妻子林仟惠三年前到大藝術家畫廊購買中國藝術大師吳冠中四幅畫作,匯款上千萬元卻未見真[證明文件,未簽立買賣契約,她認為畫作非吳冠中真[,提民事訴訟請求畫廊莊姓負責人、成立畫廊的達利國際藝術公司連帶給付1238萬元;台北地方法院認為請求有理由,判林勝訴。
林仟惠提告主張,2017年12月她和丈夫到萬豪酒店二樓大藝術家畫廊參觀,看中吳冠中「香蕉園」、「小鎮遠舟」、「拱橋小鎮」、「印度婦女」四幅畫作。
林仟惠指出,隔天她獨自再前往畫廊,表明想購買真[畫作,但時任藝術總監、現任莊姓女負責人沒拿出真[證明,反佯稱畫作是英國收藏家私人收藏,來源合法,且吳冠中畫作行情極佳,要求她先在訂購單簽名保留畫作,雙方議價以1238萬元購買畫作。
林仟惠匯款後給莊女後,莊女告知畫作已經包裝完畢,要她自行取回,但遲遲未提供真[證明文件,雙方也沒有簽正式契約,有違高價畫作交易慣例;林女認為畫作非吳冠中真[,委由律師發函撤銷購買畫作,要求達利公司、莊女連帶給付1238萬元。
莊女抗辯指出,這四幅畫作均是吳冠中真[,且為私人收藏家提供畫廊公開展覽、出售,畫廊收款後陸續把款項交付給收藏家,並欲以保全公司裝甲車隊運送畫作,雙方買賣契約完成,不同意解約。
達利國際指出,林仟惠具有相當社經地位,如有要求證明文件,豈可能未簽訂契約就願意付款?若林女以沒有提供證明文件或應與畫作所有權人簽約,就以瑕疵主張解約,對畫廊交易生態產生重大衝擊。
法官認為,林仟惠欲購買的四幅畫作超過千萬元,是高價藝術品買賣,畫作真偽確實會影響市場價值,達利國際、畫廊抗辯畫作是真[,應負舉證責任。
判決指出,莊女深耕文藝圈,應知吳冠中畫作曾出現偽作風波,因此代收藏家出售畫作時,應能提出來源和真[證明文件,莊女曾表示「無法提供來源證明」,難認盡到擔保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