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三罷」黃大仙堵路 3青年保釋須禁足
【明報專訊】去年11月11日有網民發起「三罷」,其中3名青年涉在黃大仙堵路,事隔半年,3人被控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分兩案處理。兩案分別押後至6月再訊,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其間所有被告均獲保釋,但須守禁足令及不得離港等。
控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6月再訊
首案被告依次為報稱學生的葉凱童(18歲)及黃亮熒 (19歲),兩人均為香港專上學院(HKCC)二年級學生。控罪指稱兩人於2019年11月11日在黃大仙龍翔道近盈鳳里,與其他人在該處設置路障。
案件押後至6月19日,兩人獲准以500元現金保釋,不得離港,須守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及禁足龍翔道一帶等條件。據悉,當日警方在連接黃大仙新光中心的天橋上看到有大批示威者堵路,及後追截時拘捕兩被告。
次案被告為報稱無業的張志漢(17歲),他被控於去年11月11日在黃大仙道近沙田坳道,與其他人在該處設置路障。案件押後至6月29日,被告獲准以300元現金保釋,其間不得離港,亦須守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及禁足龍翔道一帶等條件。
【案件編號:WKCC1066、1067/20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