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江西「巨蟒峰」打26岩釘
3山友被判刑一年 罰600萬
[2020.05.06] 發表
【明報專訊】三名山友爬了一座國家公告禁止攀登的山,結果被刑事與民事處罰,一審刑事判刑一年不等徒刑,3人連帶民事賠償600萬人民幣。這座山叫江西上饒三清山巨蟒峰。巨蟒峰嚴格說就是一座「大柱子」,高約128米的花崗岩,非常險峻,也沒有任何路徑可達,這3名山友是打了26根岩釘掛上繩索才得攀爬至峰頂,結果被當地政府以「故意損毀名勝古蹟罪」重判。
央視「今日說法」報道,3名山友是在2017年4月15日清晨攻頂,還用無人機自拍取景,下來後立刻被警方帶走調查。
這3人分別叫張永明,毛偉明和張鷺,都是來自浙江台州的攀岩愛好者,攀爬活動由張永明發起,聽聞巨蟒峰山勢險峻,又從未有人登頂過,便慕名前來挑戰攀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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