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買賣及房貸合同 疫情不成為毀約理由
市府暫停簽建築許可土地驗收服務
【明報專訊】多倫多市長莊德利與多倫多地區房地產局(Toronto Regional Real Estate Board﹐TRREB)就當前疫情對房地產開發建設和銷售業務影響進行交流﹐明確了哪些業務暫停哪些業務繼續展開。市府會優先審核3月16日以前遞交申請地產開發項目、已通過有關部門審批項目以及開發即將完成項目,又會與項目開發商律師合作優先完成那些即將完成項目註冊的樓盤。
TRREB表示﹐市政服務在房地產開發建設和銷售中扮演重要角色﹐特別是市府規劃和建築局負責房產項目的查詢、審批、土地審核等服務。受疫情影響﹐多倫多市府已暫停所有非必需市政服務。經過與市長莊德利和城市管理經理協商交流﹐協調建築及土地發展協會(Building Industry and Land Development Association)和多倫多地區商會(Toronto Region Board of Trade)﹐達成以下房地產業務允許開展﹕
● 對於在建樓盤﹕
· 簽發建築許可(building permits)給3月16日前通過建築許可審批的樓盤﹔
· 執行7天24小建築開發緊急調查服務。
● 對於暫停開發建設的樓盤﹕
· 不再簽發新的建築許可、土地驗收等市政服務﹔
● 除執行建築開發緊急調查外﹐不再執行其他市政服務。
● 對於計劃開發建設的樓盤﹕
· 優先審核3月16日以前遞交申請項目、已通過有關部門審批項目以及開發即將完成項目﹔
· 與項目開發商律師合作優先完成那些即將完成項目註冊的樓盤。
● 其他市政服務﹕
· 提供新房入住交吉驗收(occupancy inspections)﹔
· 簽發建築許可給3月16日前獲批的「關鍵項目」(critical projects)﹐允許這些樓盤繼續開發建設。
TRREB早前在給房地產從業人員的公開信中﹐對房產交易業務進行指導規範﹐明確說明捲入房產交易的房產過戶、金融貸款、房屋驗收以及搬家運輸等服務基本不受疫情影響。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房產交易律師表示﹐「總的來說﹐疫情不能構成房產買賣合同違約的條件﹐換句話說﹐不管是房產買家還是賣家﹐一旦簽署合同﹐即使遇到不可抗力的狀況﹐從法律上講都應該履行合同。對於新房銷售﹐開發商一般都在買賣合同上寫明不可抗力條款﹐即合同履行過程中遇到任何不可抗力比如自然災害等﹐不會影響合同法律效力﹐簽署雙方必須履行。對於二手房交易﹐即使買賣合同中沒寫明也要履行﹐買賣雙方同意協商並達成一致則例外。如果買賣雙方同意延期履行合同﹐延期期間有關方亦要支付延期費用。只有一種情況除外﹐就是雙方簽署的合同中有明確的免除條款﹐且這個免除條款正好適用當前疫情﹐那麼按照免除條款履行合同。」
從事金融貸款服務的Cindy說﹐「因為疫情我們對房屋放貸審批非常嚴格﹐對申請人還貸能力有更多考核。3月15日以後基本上沒有了房貸按揭業務﹐3月15日以前通過的房貸申請﹐客人還沒有遇到因為疫情失去經濟來源而申請延期還貸或無力還貸情況。不過我提醒客戶﹐如果你已經與銀行簽署了房屋按揭貸款合同﹐那麼不管遇到什麼情況必須按合同執行﹐否則屬於違約。所以我建議大家購買房前先向銀行諮詢你的貸款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