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京驅逐記者可否來港 FCC函林鄭促澄清
【明報專訊】外交部早前宣布禁止3家美國報社駐華美籍記者今後在中國境內採訪,包括港澳,惟未提及措施如何在港實施。香港外國記者會(FCC)昨向特首林鄭月娥、入境處長曾國衛發表公開信,要求進一步解說。信中指出,若入境處是按中央政府指令審批記者的簽證,FCC作為代表外媒的機構,有權知悉。入境處回覆本報時,僅重申政府在周三(18日)發出的新聞稿,當中稱,一向對專業人士來港就業,實施務實、開放政策。
入境處:一向採開放政策
外交部早前宣布禁止《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華盛頓郵報》美籍記者在中國從事記者工作,包括港澳。FCC主席Jodi Schneider昨向林太、曾國衛發表公開信,信中稱深切關注有關同時禁止上述記者在港工作,冀政府就數議題提供清晰答案。
信中問及,(1)若上述記者被逐出中國內地後冀來港工作,或其僱主將他們轉為駐港記者,他們可否在港工作;(2)若被驅逐,會否影響記者以訪客等身分入境香港;(3)若上述記者本身有權在港工作,包括持工作簽證、本身已是永久居民等,會否因外交部決定而被撤銷。
毛孟靜:駐港外媒緊張觀望
曾任職記者的立法會議員毛孟靜稱,有駐上海美籍記者為香港居民,被逐後料仍可回港;但駐港記者等人會否有問題仍待澄清。她表示,過往中國驅逐記者出境多因個別政治事件,但今次規模甚大,「以前是『零售』,今次是『批發』」,外國記者在中國會感不安,駐港外媒記者亦緊張觀望事件。
此外,美國料將於5月前發表《香港人權民主法》認證報告,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預料,今次事件會令報告措辭更強硬,直屬白宮的「國家安全委員會」更因而在今年首度就香港問題開腔,反映美國對港政策已上升至「國家安全層面」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