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內地返港 涉堵路司機提堂未上庭
【明報專訊】反修例示威者去年8月4日在將軍澳發起遊行,至晚上有人佔據寶琳路一帶行車線,其間一名男司機被指無視警方指示,以私家車堵路,被控危險駕駛及抗拒警務人員兩項罪名,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但被告並無到庭。辯方解釋,被告剛從內地返港,為保障公眾健康,不宜出庭。裁判官批准被告保釋至3月16日再訊,其間不准離港。
被告陳偉傑(37歲)報稱貨車司機。兩項控罪指出,被告於2019年8月4日在將軍澳寶琳北路與寶順路交界迴旋處,在道路上危險駕駛登記號碼PB677的私家車;以及同日在將軍澳寶豐路抗拒執行職責的警長53457、高級警員52849及警員15979。據悉,案發晚上近10時,有示威者組「車隊」堵路,被告涉在路上慢駛私家車。警方命令被告停車,惟被告繼續向前駛,令警員手部受傷,遂將他截停拘捕。
辯方律師文浩正表示,被告近期到訪內地,剛回港,故不適合出庭。裁判官應控辯雙方申請,將案押後6周,同時批准被告以現金擔保,其間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不准離港,以及需居於報稱地址。辯方在散庭後透露,被告是中港司機,因工作接觸不少內地市民,故警方建議他今早不應到庭;被問到被告有否自我隔離,辯方稱無收到指示。
【案件編號:KTCC134/20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