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藏槍彈被告提堂 稱警恐嚇對付家人
【明報專訊】警方前日在沙田廣源h一單位搜出手槍和92粒子彈,拘捕27歲維修技工,控以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案件昨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稱本案或涉及其他疑犯,裁判官因控罪嚴重,拒絕被告保釋,還押至5月8日再訊。被告透過律師投訴遭警員毆打、恐嚇對其家人不利、誘使他招認等。
被告陳玉龍(27歲)報稱任職維修技工,被控於2020年1月17日,在廣源h廣松樓一單位內管有槍械,即一支手槍、4個子彈匣及92粒子彈,但沒有持有該等槍械或彈藥的管有權牌照。控罪書的涉案地址為被告報稱住址。數十人昨排隊入庭旁聽,包括協助被告家屬處理案件的沙田區議員廖爣d。
控方原申請押後案件至7月3日,即近半年之後,並解釋涉案物品數量多,檢驗需時;另警方需時調查其他人是否與本案有關。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聞言稱「押後非常之長」,建議控方先押後4個月再訊,屆時向法庭匯報調查進度。
辯方在庭上投訴被告曾遭警員毆打、恐嚇對其家人不利、誘使被告招認等,並會爭議被告的警誡供辭。
裁判官最終只批准押後案件至5月8日再訊,被告暫不准保釋,另排期1月24日覆核保釋申請。
【案件編號:STCC282/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