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詹嘉禮獲恢復議員職 選民遞上訴書求推翻判決
【明報專訊】去年11月爆出的多倫多市議員詹嘉禮(Jim Karygiannis)「選舉門」事件有新進展﹐狀告詹嘉禮違反選舉法的選民查勒夫(Adam Chaleff)本周一向安省上訴法庭(Ontario Court of Appeal)遞交上訴書﹐挑戰安省高等法院早前做出的恢復詹嘉禮市議員職位的裁定。
去年11月6日﹐多倫多市府突然發出聲明,取消22選區(士嘉堡愛靜閣)市議員詹嘉禮的市議員職位。
導致詹嘉禮被革職原因是﹐在2018年市議員選舉中﹐按照選舉法(Municipal Elections Act),22選區每名候選人競選經費上限是61,208元﹐其中用於「慶祝和感謝開支」佔10%,即6,121元。但詹嘉禮填報這方面的開支高達32,084元,超支近2.6萬元﹐違反了選舉法有關「慶祝和感謝開支限額」(Expressions of Appreciation Spending Limit)規定。
詹嘉禮不服上訴﹐11月26日安省高等法院迅速做出裁決﹐判定詹嘉禮是在「誠實行事下犯錯」﹐屬於「書記失誤」(clerical error)﹐錯不至革職﹐故恢復其市議員職位﹐並要求市府審計委員會繼續審計他的競選開支。
自稱是「公平選舉倡議者」的選民查勒夫本周一再向安省上訴法庭遞交事實陳述書(factum)﹐挑戰安省高等法院的判決。
查勒夫表示:「我不認為詹嘉禮犯了善良錯誤﹐恰恰相反﹐他的行為是公然侵犯選舉法。例如他辯稱把2018年12月22日晚宴籌得的2.7萬元填在『慶祝和感謝開支』一欄是書寫錯誤﹐這種托辭簡直荒唐可笑﹐不堪一擊。」
查勒夫還表示:「安省法院的裁決是對安省立法的踐踏﹐因為任何競選候選人都必須無條件遵守安省立法通過的城市選舉法。我提出上訴﹐更大目的是警示未來安省地方選舉都必須遵守選舉法﹐任何侵犯選舉法行動都必須受到懲罰。」
安省上訴法庭沒有公布具體的聽證日期﹐預計最快今年春季開庭。
詹嘉禮以事件處於司法程序為由﹐拒絕評論﹐只表示:「查勒夫先生如想把我拉下馬﹐他應把自己名字放在2022年市議員競選的名單上﹐讓選民給出答案。」
另外﹐多倫多市府發言人羅斯(Brad Ross)說﹐根據早先計劃﹐未來幾周將啟動對詹嘉禮競選期間經費開銷的全面審計﹐如果發現問題﹐他可能再次被革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