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文書升職 中海物業兩人認罪
【明報專訊】漁護署西區副食品批發市場合約承辦商的4名現職及前僱員,以及一名清潔公司董事,涉嫌串謀使用虛假工作證明,讓一名工作經驗不足的僱員晉升管理人員的職位,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涉案未夠工作經驗的職員及其妻子承認串謀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並預計轉為控方的污點證人,案件押後至9月18日再訊。其餘被告則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17日再訊。
5名被告中,4人案發時為中國海外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下稱中海物業)的僱員,即總物業經理林彥橋(42歲)、物業經理朴麗莉(38歲)、高級物業主任羅穎恩(33歲)及時任物業主任徐志豪(35歲),當中徐是羅的丈夫。另一被告李大群(44歲)是利是清潔服務有限公司董事。5人同被控一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林另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
羅和徐兩夫妻認罪。案情指出,徐志豪於2015年9月獲晉升為中海物業的物業主任,職位等同「管理監督」,但他的監督管理經驗不足3年,有違合約。有人向漁護署投訴此事,林彥橋涉嫌從羅穎恩獲取徐志豪的履歷,並偽造一份工作聘用證明書,以平息投訴。羅和徐在警誡下承認知悉文件屬偽造。
【案件編號:ESCC177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