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人均消費 上海人最會花錢
【明報專訊】國家統計局近日公布2019年第一季31個省份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數據顯示,共有9個省份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過全國的平均水準,其中,上海、北京、浙江名列前三;上海以18,704元(人民幣·下同)奪得第一名,北京則名列第二。
據了解,「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反映居民生活水平的一個重要指標,是指可用於最終消費支出和儲蓄的總和,也就是居民可用於自由支配的收入,包括現金收入、實物收入。另外,「居民消費支出」則是指滿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費需要的總支出,包括現金消費支出、實物消費支出。
根據數據顯示,上海一季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8,704元,人均消費支出則是11,677元,位居全國第一名,成為最能賺錢又最會花錢的城市。
上海市統計局指出,今年一季的員工年終和大筆獎金發放情況不錯,歸因於經濟增長和就業情況穩定,讓人民收入增加。此外,除了上海之外,北京和浙江一季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成績也不錯,分別排名第二、第三名;其中,緊追在上海之後的北京,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7,069元,人均消費支出則為10,637元。
上海最低薪資標準調至2480元 全國居首
截至5月9日,今年已有4省份上調了最低薪資標準,上海、北京、廣東、天津、江蘇、浙江等地月最低薪資標準超過2000元(人民幣,下同)。上海從4月1日起,月最低薪資標準從2420元調整到2480元,增加60元,居全國首位;小時最低薪資標準從21元調整到22元,僅次於北京的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