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婦墮愛情騙局「人財兩失」
交往2周台男百萬假支票騙走6萬元
【明報專訊】愛情詐騙已經躍居本國詐騙犯罪的榜首,儘管警方不時提醒小心詐騙陷阱,但仍是繼續有人受騙。大溫列市一名華裔婦女在三月認識一名台灣男子,兩人交往兩周,婦女即被人以110萬元的假支票,騙走6萬元,台男從此便不知去向,傷透事主的心。
一名住列治文的華裔婦女D女士向本報投訴說,她在三月中透過微信認識一名在本地的台灣男子,才兩周的時間,男子以兩人將結婚為理由,先給她110萬元的支票,且一直推拖暫時別存支票,等待約定要存的時間,男子不僅沒出現,後來支票經過銀行確認是假的。D女士說,該台男在過程當中,以給了她110萬元,身上已無現金可周轉為由,向她拿走6萬元現金。
不希望公開真實身分的D女士同意接受本報電話採訪,而友人也對本報提供一些對話紀錄,說明D女士被騙經過。
D女士說,她是在3月13日透過微信的「附近的人」(People Closeby),接受一名自稱移民自台灣男子的交友邀請,兩人相談甚歡,第二天已經約見面。D女士表示,台男告訴她,「他已經到了想結婚的年齡」,而這時她也想要有一個自己的家,所以兩人自然而然就走到一起。D女士解釋,她一個人住在本地,突然出現有一個男人,對她備極呵護,可以說除了她父母之外,對她最好的男朋友。
於是有一天,台男告訴D女士說,他手上有一筆110萬元的錢,可以用來購買兩人結婚之後居住的柏文單位,台男在3月31日那天,果然給她一張支票,抬頭寫她名字。
接著台男說,他把手頭的所有錢都給了D女士,手上已無餘錢可以生活,而支票上都已經寫了D女士的名字,D女士因此信任台男,給台男6萬元的現金作為平時周轉用。
D女士現在想起來,台男在31日給她支票當天,還藉故拖延她去銀行存支票的時間。D女士說,「他說這張支票金額大,如果未找熟悉的銀行行員處理,會被質疑資金來源」,以及問一些D女士未必能夠回答的問題。
D女士覺得台男所說的有道理,也就相信了他,並且兩人相約在4月2日的上午10時,到列治文的一間銀行門口相見,再一起去存。台男說那天他熟悉的經理會上班。
D女士講到相約見面那天,台男不僅失約,她到銀行存支票,被告訴該支票是假的,後來她找台男帶她去過的「家」找人時,屋內已無人,而她和台男待過的房間,裡面的衣物則早已被搬去一空,「連一條內褲都沒有留下」。這時,D女士才驚覺自己被騙。
D女士甚至認為,上次和台男回家時,看到8個或9個他的「家人」,後來也隨他一併搬走,讓她不得不懷疑,有可能台男和這群男子就是一個愛情詐騙集團,可能在騙到錢之後就搬到其他地方,繼續尋找詐騙目標。D女士強忍住淚水說,她雖然也知道有人在網上被騙錢,但這次認識台男,第二天即見到本人,而台男又帶她回家,讓她以為,這次是在感情上安定下來的機會。
D女士說,她的銀行帳戶,甚至因為拿台男所開110萬元假支票去存,而銀行帳戶被封,讓她感到十分冤枉。D女士說,台男並不是長得特別俊朗,但就非常體貼,感覺生活也不特別浮誇,沒有送她昂貴的禮物,兩人就是經常在一起吃飯,過過小日子。台男甚至和她規劃兩人結婚的細節,例如會在結婚後,也會回台灣請客,然後會回國內看她的父母,現在,一切都是謊言。
D女士後來決定報警求助,她指列治文皇家騎警已經開始調查。
所以願意將被騙過程公開於眾,D女士說,她希望更多婦女提防類似的愛情騙局。
本報針對D女士被騙報案向列治文皇家騎警詢問,騎警發言人黃寒青指出,由於案件已進入調查階段,依規定,警方不能談論案情。
但黃寒青說,愛情詐騙無所不在,請市民應該隨時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