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管制失當不檢討 帳委會「極度遺憾」
【明報專訊】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就食環署轄下食物安全中心的食物進口管制完成聆訊,昨發布報告書對食安中心未主動檢討做法、制度及工作守則以查找不足,五度表示「極度遺憾」,7次表明「不可接受」,促請食安中心善用新成立的專責隊伍全面檢討。食環署回覆,專責隊伍就資訊科技系統的改善工作,將於今年底分階段推行。
食環署:改善工作年底起推行
審計報告去年揭露食環署轄下的食物安全中心食物進口管制工作未依照管制及規定,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就此做了4次公開聆訊,昨發布報告書,當中提到對食安中心未有主動檢討其做法、制度及工作守則以查找不足,五度表示「極度遺憾」,並7次表明「不可接受」。
帳委會主席石禮謙表示,用詞強硬是因為食物進口管制工作尤其重要,本港於2017年有逾九成食品靠入口供應,進口食物總值超過2000億元,而過去5年食安中心開支增32%至約5.92億元,當中逾五成開支用於食物進口管制,批評食安中心管理層及監督人員未遵守指引及工作守則,「有規則又無執行,即使有執行亦無依足規矩」。
帳委會成員邵家輝指出,最「離譜」是有5次檢驗的空運進口食物樣本由進口商先選定,違反應由食安中心人員隨機抽取的規定。
委會促設檢討機制
委員會促請食安中心設立機制,檢討食品管制辦事處的工作流程。石禮謙指出,聆訊過程中食安中心有積極回應並推行各種措施補救,亦知悉食安中心有74人的專責隊伍將改善流程,認為要「畀灡伅﹛v,不能過度催逼,否則進口管制一下子太嚴苛,反令小商戶受苦。
食環署發言人同意帳委會建議,食安中心在2019/20年度增35個公務員職位及獲2500萬元額外撥款,檢討及落實改善措施。食安中心於2017年底組成專責隊伍,會全面檢視流程、重整資訊科技系統、強化中心在食物進口管制及監察、處理食物安全事故、風險評估以及溯源能力,有關資訊科技系統的改善工作將按優次在今年底開始分階段推行。
黃碧雲:沒預先報關即不驗輻射 嚴重紕漏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對食安中心表現感痛心,指中心曾向立法會多次表示會檢驗每批日本進口食品輻射含量,但原來水路進口食品的預先電子報關只屬自願性質,沒預先報關的食品就沒檢查輻射含量,稱食環署及食安中心由上至下監管工作有嚴重紕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