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播災害假消息致死 最高處無期徒刑

[2019.05.08] 發表

【明報專訊】為打擊假消息,立法院會昨天三讀修正通過災害防救法第41條,若明知為災害不實訊息卻通報者,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散播災害不實訊息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為防制假消息,行政院去年底通過7項修正草案,包括災害防救法、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糧食管理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傳染病防治法、廣播電視法、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等,都列為立法院本會期最優先法案。

立法院會昨天三讀修正通過災害防救法第41條,條文明定,若明知災害不實訊息,卻通報消防或警察單位者,可處新台幣3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三讀通過條文明定,若散播有關災害的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萬元以下罰金。

若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更多中國新聞
【明報專訊】針對國民黨榮譽副主席蔣孝嚴遭安徽淮北市台商吳兆豐指控收費喬事,中國台商發展促進協會祕書長詹清池嚴正駁斥,強調該指控全屬子虛烏有,... 詳情
【明報專訊】網路YouTuber紅人「教授鼠鼠」自爆拿毒品「梅片」給E奶小模服用,趁機性侵得逞,其中一名被害女子昨向新竹市警方報案,控訴教授...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9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 Tel.: (416) 321-0088 | Fax: (416) 321-9663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