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男子屢犯案 遭王子島禁足兩年
【明報專訊】一名安省男子在愛德華王子島犯下一系列罪行後,被驅逐出島兩年。
36歲的克拉克(Brian Mark Clarke)最近在沙洛城(Charlottetown)因涉嫌盜竊,在禁令期駕駛機動車,逃避警方追捕和藏有贓物等罪名被判刑。
省法院法官道格拉斯(John Douglas)判處克拉克90天監禁和兩年的守行為,包括他在此期間都不得踏足愛德華王子島。
檢控官麥當勞(Jeff MacDonald)本周證實,量刑結果是控辯雙方的聯合建議。
克拉克來自安省的基秦拿(Kitchener)。
紐賓士域大學(University of New Brunswick)法學教授奧布萊恩(Nicole O'Byrne)表示,雖然將罪犯從像一個省這樣大的地區驅逐出去不常見,但量刑法官可以自行決定這一裁決。她在採訪中說﹕「放逐是中世紀的懲罰之一,但在特定情況下,法官可認為是合理的制裁。」
根據《沙洛城衛報》(Charlottetown Guardian)的報道,克拉克為他的罪行道歉,並告訴法庭他是為解決吸毒問題而搬到愛德華王子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