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報告方便業主分租 建議放寬第二單位規限
【明報專訊】多倫多市政府的規劃部門已向多市議會屬下的規劃和房屋委員會提交了一份報告,建議市議會放寬有關第二單位的規則,從而使多倫多的業主能更容易地為租客提供諸如地庫柏文單位等出租單位。
多倫多的總規劃師林特尼(Gregg Lintern)在上述報告中指出,放寬規則將允許業主在新建和現有的房屋中開闢第二單位,他還主張去除有關最小面積的指引以及降低有關泊車的要求。
上述報告提出的建議還包括:允許多市各地所有的鎮屋設立第二單位。根據現行的規則,在多市中心的鎮屋容許有出租的第二單位,但郊區的鎮屋則不容許。
林特尼還指出,在上述報告中提出的建議是基於公眾的反饋意見以及與省府開展的諮詢,將使多倫多與省府支持出租第二單位的政策變化保持同步。包括安省租客權益倡導中心、房東自助中心等在內的多個社區團體,均致函多市議會屬下的規劃和房屋委員會,對上述報告中提出的建議表示歡迎。
房東權益倡導者Kayla Andrade指出,向房屋出租市場增加供應,做出上述改變是必要的,但市府還需要做出更多的改變才能鼓勵更多的業主出租第二單位。
多倫多的業主Shelley Kanitz相信,放寬有關第二單位的規則將使租客和房東雙雙受益。她原計劃將自家的地庫分租,但因她曾花費了近2年的時間全面裝修房屋,導致房屋被視為是全新的,因此而無法達到市府的區域劃分附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