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飾廠工頭中100萬元彩票 4同事入稟稱夾份求分錢
因財失義 原訴包括杜姓工人
【明報專訊】卑詩省素里男子去年底從卑詩彩票公司(BCLC)領得100萬元彩票獎金,但他現被指因財失義。4名自稱為他的同事入稟卑詩最高法院,指稱他們與答辯人共5人夾份買該彩票,向法庭要求判令可瓜分那筆獎金。
據《溫哥華太陽報》報道指,原訴一方達蓋(Haret Dagane)、普拉多(Elwood Prado)、霍姆松巴(Tounkham Homsombath)和杜姓(Du,譯音)4人指稱,他們與答辯人Hung Sengsouvanh是一間燈飾工廠的工人。於去年12月12日,他們各建議每人出5元,合共以25元去購買去年12月14日開彩的至多彩(Lotto Max)彩票,因為該期的頭獎獎金巨大,並將買彩票款項交給答辯人。
他們指,答辯人為他們工廠的工頭,他自願在放工後去買彩票,各人亦曾口頭同意,若贏得任何獎金都會平分。
原訴一方於入稟卑詩最高法院的申索書中指,「部分原訴人是答辯人多年的朋友,全部人在工作上都與他有良好關係,信任和尊重他作為他們的工頭」,而基於對答辯人的信任,原訴一方相信當時不用書面訂下協議。
入稟狀指,答辯人買了彩票,但那些同事在此後的周末,12月15及16日沒有從他得到任何消息,到該周末之後的周一,答辯人甚至沒有回工廠上班。
原訴一方指稱,他們後來透過社交網站得知答辯人利用那張由他們夾份買來的彩票,贏取了至多彩其中一份100萬元獎金。
至多彩為一個全國性彩票從1號至49號開出7個號碼,逢周五開彩,頭獎獎金為1000萬元至6000萬元,當獎金達到指定金額後,會加開另外一套或多套號碼,名為百萬元大獎(MAXMILLIONS)的獎項,每個百萬元大獎派彩100萬元。
原訴人續指,曾向答辯人索求那筆100萬元獎金的份額,即每名原訴人各20萬元,但答辯人重複地拒絕原訴人的要求。
原訴一方指,他們尤其易受到答辯人控制,因為答辯人獨自持有他們買彩票的款項,此後亦獨自持有該彩票;而他作為工廠的工頭,答辯人亦某程度上有權控制他們和誠信義務。
原訴方指答辯人告知他們,他已將100萬元的部分獎金轉給朋友和家人,以及用於償還他於素里房屋的按揭。原訴方又指,他們得知答辯人有計劃辭職和利用那筆他們應可瓜分的獎金去旅遊。
原訴方要求法庭裁決答辯人有責和下令他繳付各人應得的獎金。
答辯方尚未提交答辯書,而上述指控仍有待法庭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