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代罪羊 何志平:風暴將至 控方倡囚5年罰314萬
【明報專訊】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去年底在美國被裁定洗黑錢等7項控罪罪成,法庭將於美國東岸時間下周一(25日)判刑。根據控方向法庭提交書面陳辭,建議法官判何志平監禁5年及罰款40萬美元 (約314萬港元)。控方呈交文件亦涉及何志平與友人來往的電郵,當中提到何有留意孟晚舟被捕事件,又稱自己是「第一個代罪羔羊」,並指風暴即將來臨及會有大災難。
控方指出,被告何志平作為一名有學識的國際商人及前政府官員,持續利用其華信能源公司的身分,賄賂非洲高官換取商業利益,故刑罰需有實質阻嚇力。控方考慮到何志平的年紀及背景等因素,建議法庭將7項控罪同期執行,判監5年(60個月)及罰款40萬美元。
何志平自前年11月被捕後,至今已還押逾16個月,辯方早前建議法官以這段期限為監禁刑期,令何可在判刑後立即獲釋。控方指出,16個月的監禁刑期是「驚人地低」(shockingly low),直指被告不值得如此輕判。
控方:多年大額行賄洗錢 毫不猶豫
控方指出,何志平的賄賂及洗黑錢並非小規模,而是持續多年、以大量金額行事,而且毫不猶豫(without any apparent hesitation)。控方認為,他的舉動破壞了公職人員本須以公眾利益行事的原則,亦有損其他秉持誠信公職人員的形象。
指何自稱「敵意」受害人 質疑無悔意
控方亦稱,何志平在判刑後,在書面陳辭中是以被動句稱自己深感悔意,故質疑他是否真誠悔疚。控方表示,何志平去年12月審訊期間,仍透過電郵與家人及朋友聯絡,而他在12月8日,即被判罪成後,他在電郵中形容自己是反中情緒的受害人,有感自己是這種「敵意」下的「第一個代罪羔羊」(I am the first of the sacrificial lambs of such hostility)。
何感謝友發孟晚舟被捕消息
根據何志平與朋友於12月7至8日的電郵內容,朋友向他發送有關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被捕的報道。他回覆感謝友人告訴他這些外界消息,稱有助自己保持對人生及外界的興趣。該友人指出,近期外面世界「極有敵意」,故有感需要通知何志平。何志平則回覆上述內容指出,覺得自己是代罪羔羊,而且認為「風暴即將來臨,捲起大災難」。
另外,何志平在12月10日一封電郵寫道,其待遇是「不人道」,又擔心香港將來或喪失營商自由的優勢。控方反駁稱,審訊是公平、公正、公開,而陪審員是獨立的,他被定罪是因為他確實犯法,而非如被告所稱有人操控案件。
去年12月8日, 何志平被控洗黑錢、違反美國《海外反腐敗法》等8項控罪,其中7項罪成,最高可被判65年監禁和罰款165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