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過時令自閉童難上學
維權者促撤校長阻學生上課權
【明報專訊】安省有維護自閉症患者權益的人士敦促省府,撤消校長可無限期阻止學生上學的權力,指它被用作紀律處分,並格外多地針對有特殊需要的兒童。
《環球郵報》(The Globe and Mail)分析發現,育有智能障礙兒童的家庭,愈來愈多被要求提早接送孩子,延遲上學,又或要他們多留家數天。大部分教育局不會正式跟進這些排斥或縮短上學日子的個案,但家長和倡議團體則非正式地以文字記錄有關問題,並且發現有關情況有上升趨勢。
安省自閉症病人聯盟(Ontario Autism Coalition,OAC)近日去信教育廳長湯普森(Lisa Thompson),指有校長引用教育法案(Education Act)中其認為已「過時」的條文,令兒童不能上學。該組織指,此舉侵犯兒童在包容教育中的權益,並要求跟廳長會面。
《環球郵報》周六報道7歲男童卡恩(Grayson Kahn)的故事,他是一名自閉患者,就讀貴湖(Guelph)一所學校,他於去年11月襲擊一名教學助理,導致她多處瘀傷、抓傷和腦震盪後,他被趕出校。諸如卡恩般被趕出校的例子十分罕見,當中涉及校長和教育局委員會聆訊的報告。為殘障學生爭取權益的人士認為,更常見的是阻止上學,並且通常是非正式的:有關家長會獲口頭通知,校長經常引用酌情權,而情況會維持多個月。
OAC主席柯比-麥金托什(Laura Kirby-McIntosh)周日接受訪問時表示,其組織理解校長難以支援有十分複雜需要的學生,但將他們拒諸校門外就造成問題。柯比-麥金托什的兒子已半年示能上學。
她說:「我們被視為一家機構,要教育我們的孩子甚具挑戰。要解決這個情況亦是複雜的。但目前所用的解決方法,就是我們只是將孩子拋棄。我們的孩子不應遭到任意處理。教導他們非易事。對於當中部分人而言,全面包容可能不是解決方法。但全都不是全面包容。」
湯普森的女發言人Kayla Iafelice未有回覆有關教育廳長如何解決有關情況的問題。她以電郵發表聲明,稱包容不應用作一種紀律處分的模式,「我政府的首要工作將是時常確保安省每個學生,都能在安全及獲支援的學校環境中接受具意義的教育」。
將有行為問題及特殊需要的學生納入常規課堂,已成為本國許多地方爭辯的議題,部分教育界人士已懷疑是否過了火位,這完全沒有重新反思究竟應如何教育有不同需要的兒童。
有不少教師報告,學校的暴力事故增加,由威脅以至肢體襲擊,他們稱這致使授課更困難。
卑詩教師聯會(BCTF)主席漢斯曼(Glen Hansman)稱,在過去數年,在承認和解決課堂暴力問題的工作已漸見成效,但「我們仍有漫漫長路要走,因為……課堂的支援並非是確保人身安全」。
安省倡議團體「民眾支持教育」(People for Education)指出,愈來愈多中小學校長寫報告,建議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至少一天部分時間留在家中。該團體發現,有58%小學校長和48%中學校長作出上述要求,這較2014年分別只有48%和40%的為多。
卑詩家長會聯盟(BC Confederation of Parent Advisory Councils)於2017年11月發表的調查指,有特殊需要的兒童一天中有半小時至3小時在校內不知所終,又或因校方人手短缺而被要求留在家中。調查發現,有兒童因校內的行為問題而被送回家中,而這些排斥個案都不會有文字記錄,並且會持續多天甚至數周。
北溫哥華和大維多利亞教育局(North Vancouver and Greater Victoria school district)去年秋季通過動議,規定記錄有多少特殊需要的兒童被要求留在家中,以及要延遲返學或提早放學,又或被阻止參加校外考察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