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剛遺產爭奪案 女子作供 稱少女時代已為他懷孕墮胎
【明報專訊】華裔富商苑剛被殺及分屍後留下大筆遺產,多名女子聲稱有權分得遺產的一部分。一女子於卑詩最高法院作供指,她早於2004年,自己還是少女時認識苑,並曾經懷孕及墮胎。她現時的兒子是她與苑後來有計劃生下。
女子身分受保護,被稱為「母親一」,她稱聲與苑剛育有一名年幼的兒子,她又向法官指,她與苑的關係「像夫妻」。
「母親一」向卑詩最高法院法官邁爾斯(Elliott Myers)表示,她在2004年5月於中國遇上苑剛,當年她還是少女,而苑年約30歲,兩人認識數個月後便到苑父母的家同居,她說:「我感到他如一名很細心的人,很疼愛我,甚至縱容我。」
「母親一」續向法官指,2004年認識苑後不久便曾懷孕,但當時他們認為年紀少及健康問題而最後決定墮胎。她指後來苑希望移民到加拿大,並計劃與另一人結婚。
她在2004年12月搬離苑父母的家,並按苑的計劃合作,讓他搬到加國和與另一女人結婚。
「母親一」於庭上曾被問到,曾否擔心苑此後離她已而去,她回答說沒有,「我仍然相信他。」
她續指,在2005年並沒有與苑有性關係,但有保持聯絡,她亦不時會探望苑的父母。她稱,即使那段時間內並沒有與苑生活在一起,但她與苑仍互相視對方為夫妻,她亦沒有結識其他男子。她的代表律師曾向法庭提及,苑與另一名居住在加國的女子結婚,並曾擔保及申請苑來加。
後來到2007年,當苑完成那「離婚程序」後,「母親一」便搬到與苑一起生活,並且談論過要結婚;她稱:「我們計劃過要在加拿大結婚,但因為他剛開始其永久居民身分,所以我們想等一會才結。」
她續作供指,第二次懷孕便生下兒子,而那是有計劃的生育,當她搬回與苑同居時已討論過生孩子;她還說:「當我發現有孕時,所有家人都很興奮,苑剛尤其開心。」
苑剛被殺一案於2015年5月發生,而苑的親戚趙利(Li Zhao,譯音)被控二級謀殺,他不認罪。
此案審訊期間,趙利曾作供指就他自己發明的一些長槍武器而建議過苑開公司造生意,又要求苑給他有股份,但苑則提議趙把女兒嫁給他,才將那建議的新公司五成股份給趙。後來兩人便起爭執,繼而苑被殺及分屍。趙利被告二級謀殺及對屍體不敬苑料會在下周審結。
有指,苑一度有多達5000萬元遺產,包括溫哥華豪宅和小島。另有指爭產案中的遺產有約1600萬元,爭產案還有另一女子及5名子女聲稱有權分,但那些子女並非由同一女性所生。
「母親一」料今日繼續作供,有指會提出申請召來趙利為爭產案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