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印製基本法 增國家憲法內容
【明報專訊】立法會昨討論政府推廣《基本法》和國家《憲法》的教育工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回應議員質詢時透露,政府自今年9月起向市民派發的基本法印刷本(圖),加入了國家憲法內容。他指此舉是配合推廣基本法和憲法的關係,強調香港特區的設立源於憲法,港人應多作了解。
議會陣線議員朱凱Y會上質疑,憲法第一條「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與基本法理念矛盾。聶德權強調,基本法內提及特區政策具優先適用地位,憲法提到的社會主義制度不會在特區實施,而根據一國兩制,基本法列明的權利和自由是優先適用。
聶德權表示,推廣憲法和基本法最重要的,是讓市民了解一國兩制的源起,說出要堅守一國之本,和香港須承擔什麼責任。他指香港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和領土完整,不能只談權利自由,不談憲制責任,不能將自由權利說成是沒有合理限制。
聶重申基本法清楚訂明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一部分,任何港獨主張都違反基本法,直接損害國家安全和領土完整,因此港獨問題上絕不能含糊,他希望不同政見議員在談論一國兩制時要平衡,將兩者有機結合。他補充,在2018/19年度,當局預留約1700萬元宣傳推廣憲法和基本法,民政事務局亦預留約600萬元推行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