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重啟C朗涉強姦調查

[2018.10.02] 發表
C朗今季轉會意甲,人氣不減,但是非撞踵而來。(美聯社)

足球巨星基斯坦奴朗拿度(C朗)被美國內華達州一名女子控告強姦並入稟法院要求賠償的事件有新發展,拉斯維加斯警方昨日證實已經重新展開刑事調查。代表C朗的律師未有作出回應。上星期德國《明鏡周刊》率先披露這宗官司,C朗其後透過社交媒體直播加以否認,聲稱對方只是想借他的名字出名。

美聯社昨日報道,該名內華達州女子早前入稟克拉克縣地區法院,控告C朗於2009年在賭城一間酒店強姦她,事後更找人妨礙刑事調查,並給了她37.5萬元的「封口費」。

文件指出,女事主上月要求警方重新進行刑事調查,而拉斯維加斯警方證實,他們已經就這宗訴訟涉及的女子所提到發生在2009年的性侵案重新進行調查。

美聯社引述法庭文件稱,事件發生在2009年6月12日,女事主當時24歲,當晚她跟一位朋友前往拉斯維加斯棕欖酒店,在酒店的夜總會認識了C朗,C朗其後邀請大伙兒到他下塌的頂層套房「欣賞拉斯維加斯大道的美景」,享用室內的熱水池。當女事主在浴室換衣服時候,C朗出現並脫去衣服,要求口交。女事主拒絕,但C朗把她強姦。

文庭文件指女事主當日報案。拉斯維加斯警方發言人奧甘寶高美斯昨日證實,當日他們接到一名跟這宗訴訟與訟人同名的女子報案,要求進行「強姦檢驗」,事主後來到了醫院檢查。

發言人說,女事主當時拒絕告訴他們事發地點及疑犯身分,只說對方是一位歐洲足球員。由於案件正在調查階段,警方不會提供更多資料。

美聯社指出,葡萄牙球星基斯坦奴朗拿度於2009年夏天,從曼聯以破紀錄的9400萬歐元(約1.3億美元)轉會費轉投皇家馬德里。

文庭文件稱,女事主的家人其後找來一個「只有數年法律經驗」的律師進行談判,但雙方的談判令到女事主感到受到焦慮、恐懼和無助。女事主要求C朗作出一般賠償、特別賠償、懲罰性賠償等,每項超過5萬美元,另外負責所有的律師費和法庭費用。

代表女事主的師斯托瓦爾補充,當事人要求C朗再付至少20萬美元,賠償她的損失。由於案情嚴重,女事主甚至考慮到刑事法庭控告C朗。

明鏡記者:掌握上百條證據

另一方面,率先報道的《明鏡周刊》記者溫特巴赫,在個人推特上連發25條消息,表示目前他們掌握了上百條證據,包括電子郵件、醫療檢查以及警方報告,來證明C朗曾在2009年強姦了事主。並且他們得到了C朗與其律師的對話記錄,在該段對話中,C朗承認在2009年的拉斯維加斯當他希望與女當事人發生關係時,女當事人表示拒絕,對C朗說:「不要,停下吧。」

溫特巴赫說,女事主表示她感到非常害怕,害怕將C朗的名字告訴警察,害怕和C朗對簿公堂,害怕遭到C朗粉絲騷擾。C朗事後向女事主支付了37.5萬美元的封口費,要求她不能提出控訴並且永遠不能再向公眾提起那天晚上的事情,然後C朗卻又說那天晚上雙方是自願發生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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