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學團取消沒退款 女東主認罪
【明報專訊】教育中心女東主去年聲稱與旅行社以每人6500元辦8天往韓國的遊學團,吸引4個家庭共付7.63萬元報名,惟遊學團其後因女東主未付款而取消,但女東主未有退款。她昨承認一項作出構成餌誘式廣告宣傳的營業行為罪,案件押後至6月22日判刑,等候索閱社會服務令報告。
4事主共付7.63萬往韓國
案情指被告徐紀麗(32歲)獨資經營教育中心「宇興大自然」並負責其日常運作。前年12月底,4名事主收到被告發出的廣告,聲稱可以推廣價每人6500元,提供一個為期8日前往韓國的「2017新春環宇森海隊親子遊學團」,並聲稱與東瀛遊合辦,4名事主共付7.63萬元給被告報名參加。
去年1月東瀛遊經理向事主表示限期前仍未從被告收到款項,遊學團已取消。同日被告稱可退回團費,要求事主提供銀行戶口號碼,惟被告退款的支票彈票。東瀛遊經理確認,曾向被告發出一份報價單,指遊學團的價錢為每人1.6萬至1.7萬元,惟被告所付的支票彈票。
海關接獲投訴後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承認有關廣告內容由她撰寫,並解釋曾有一名外籍人士經電郵向她表示有意資助遊學團及投資其公司,但她不知道對方的姓名或電話號碼,該外籍人士最後未有出錢,故使她給4名事主的支票彈票,而她已將涉案款項用於文儀用品上。
【案件編號:FLCC538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