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機構在網頁或報紙上刊登廣告﹐自稱可替人申請就業保險金(EI)。有真的因病而無法工作的華裔工人﹐礙於語言障礙﹐付費使用了這些機構提供的申請服務﹐並在對方轉介下﹐由不合資格的醫療人員發出醫療證明(medical certificate)﹐結果被加拿大就業及社會服務部(ESDC)揭發﹐認為申請人有心詐騙保險金﹐不但要求當事人退還已領取的保險金﹐還可能被罰交相等於該筆保險金的1.5倍款項﹐涉及款項可能過萬元。
華越柬寮法援助中心(CSALC)總幹事吳瑤瑤昨日表示﹐在過去1、2個月接到3至4人的求助﹐都因使用了不當服務而被政府有關當局調查﹐並指他們涉嫌欺詐﹐要求法援中心替他們上訴。
本報致電一間聲稱可替員工申請就業保險金、不成功不收費的機構查詢﹐對方即「教路」﹐指若打算辭職但又想申請就業保險金﹐可先請1、2個月病假﹐先向政府申請病假時的就業保險金﹐打後他們自有辦法將之轉為定期領取的就業保險金。
服務收費300元到800元
收費視可領取保險金定價
此外﹐他們亦可轉介「醫療人員」﹐由他們發出醫生證明﹐整個服務的收費由300元到800元不等﹐視乎當事人可領取多少就業保險金而定。
該機構一名職員又表示﹐須與申請人面談﹐並根據申請人的實際情況﹐如已工作的時數、工作性質等﹐分析申請人成功申領就業保險金的機會有多大。如機會不大的話﹐他們未必接辦﹐免浪費時間。
吳瑤瑤表示﹐他們接觸的求助個案中﹐當事人的確有病在身而無法工作﹐卻又礙於言語不通﹐遂在網站上看到一些聲稱可代申請就業保險金的機構﹐便使用他們的服務。
吳說﹐所謂代辦機構往往向(就業保險金)申請人表示﹐可轉介他們到附近的醫療所領取﹐而當事人的家庭醫生可能在密西沙加市。申請人為求方便﹐於是也接受對方建議﹐到指定地方領取醫療證明。但當政府調查時﹐發現開發醫療證明的﹐並非合法的醫護人員﹐便認定申請人企圖詐騙政府福利。她說﹕「屆時﹐申請人不但要退還保險金﹐還要被罰款。有個別受害人掏出的款項達過萬元。」
名稱社福機構相近
市民須防收費服務
對於申請人為何不讓社區機構協申領手續。吳表示﹐一些牟利機構的名字與社區服務機構十分相近﹐易令人混淆。她提醒﹐市民如要申請就業保險或其他政府福利時﹐應找非牟利的社區中心代勞。如有機構提供收費的申請服務﹐申請人則須提防。
根據聯邦政府的網站﹐任何人在申請就業保險金時﹐若故意提供虛假或誤導聲明﹐一旦被揭發﹐涉事者將被罰款。罰款將是申請人已收取的超額就業保險金的150%﹐又或每期所取得的就業保險金的3倍(兩者取其最低)。
此外﹐日後若要再次申請不同類型(如生病、懷孕、父母假或照顧患病家人)的就業保險金﹐申請人的工作時數必須加長﹐才能合乎資格。額外加長的時數由原來工作時數的25%至100%不等﹐視乎申請人騙取的超額保險金款額多寡而定(詳情看附表)。申請人如在未來5年﹐又或未來兩次申請中(兩者取其時間最短)﹐必須達到有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