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江西吉安市遂川縣茂源村於1998年發生造成2名男童死亡的「毒糖殺人案」,到了周五(6月1日),又一次震驚整個社會,再次成為媒體的焦點新聞。事關當年的「殺人犯」李錦蓮,服刑19年後,終於沉冤得雪,獲江西省最高人民法院改判無罪。 1998年,改寫了48歲的李錦蓮一生。當年10月9日傍晚6時左右,兩名分別10歲和11歲的男童,在家附近的石壁執到4粒「桂花奶糖」,食後不久雙雙中毒身亡。經鑑定,糖紙上驗出「毒鼠強」成分,而兩童則為「毒鼠強」中毒死亡。翌日,李錦蓮因與案有重大嫌疑被警方帶走。 同年12月22日,李錦蓮被批准逮捕;1999年5月20日,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吉安分院以故意殺人罪對李錦蓮提出起訴;同年,吉安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錦蓮死緩;翌年,江西高院維持判決。往後10多年,李錦蓮的多名代表律師均在申訴中提出案件證據不足的辯護觀點,但始終無法改變原判結果。 及至2017年7月,經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江西高院重審該宗「毒糖殺人案」後,江西高院於今年5月18日再次開庭審理,庭上控辯雙方均一致認為,認定李錦蓮犯罪證據不足,建議法院改判無罪。到了周五,江西高院宣判,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改判李錦蓮無罪。坐了19年的冤獄,李錦蓮終沉冤得雪,宣判後,江西高院副院長胡淑珠代表該院,當面向李錦蓮賠禮道歉,並告知申請國家賠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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