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馬英九(圖)被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銘及律師黃帝穎向台北地檢署告發教唆泄密、加重誹謗,北檢因全案已經台灣高等法院判決馬英九無罪確定,31日處分不起訴。這件告發案,當時柯建銘也提起自訴,馬英九在9月1日0點12分時,打電話給黃世銘,問黃「哪些人有監聽譯文」、「哪些人沒有監聽譯文只有通聯紀錄」,教唆黃世銘將「專案報告一」的內容增、修,並指示應加相關資料。同日中午,黃世銘再前往總統官邸,將「專案報告二」和附件交給馬。柯建銘、律師黃帝穎另針對9月1日部分告發馬英九,但柯建銘自訴案,台灣高等法院去年10月已判馬無罪確定。因此,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此部分與高院審理犯罪事實相同,已獲判無罪確定,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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