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卑詩最高法院駁回兩項由溫哥華市政府及史高米殊部族(Squamish Nation)就擴建跨山輸油管(Trans Mountain Pipeline)獲得省府環評證書一事提出的司法覆核。市政府表示對省最高法院的決定感到失望,現正研究判決書的內容,尚未決定是否提出上訴。 去年6月1日,史高米殊部族提出司法覆核,基於省政府在法律上有責任就輸油管方案提供一個公開及正式的平台收集市民意見,指控省政府未有就有關計劃項目充份諮詢公眾。另一項司法覆核由溫市府提出,基於省政府未有就環境、經濟、社會、歷史文物及健康等方面作進一步評估,指控省政府違反程序公義,向康德摩根公司(Kinder Morgan)發出了環境評估證書。 這兩項司法覆核在昨日均被卑詩最高法院駁回。法官格雷斯爾(Christopher Grauer)指出,卑詩省政府有合理地評估環境,並向康德摩根公司發出有關證書。市府發言人表示,判決書只能判斷省政府是否有按照既定的行政及法律程序,為輸油管項目發出環境評估證書。但未能觸及有關加拿大國家能源局(National Energy Board)及聯邦政府在批核輸油管項目的程序是否合法,也未能決定這個過程是否合憲。市府發言人又指出,他們期望能夠在尊重法治和法律責任的情況下,平衡經濟的利益和環境的保護。 跨山輸油管計劃一直是備受爭議的項目,卑詩省長賀謹(John Horgan)多次表明反對輸油管方案。 此外,賀謹與同屬新民主黨的阿省省長諾特利(Rachel Notley)就輸油管項目在多個場合中針鋒相對。諾特利及加拿大總理杜魯多分別先後多次發言支持跨山輸油管計劃。而卑詩省政府雖然反對方案,但在今次由市政府提出的司法覆核案中,需要為省政府過去在批核環境評估證書的程序中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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