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桃園陳姓女子明知已懷孕仍持續吸毒,3年前她在醫院產下一子,卻將剛出生且因海洛因戒斷症在重度病房治療的幼子,棄置於醫院後落跑,最高法院斥責陳女不是適格的母親,考量她犯後籌錢繳付生產醫藥費,並打聽幼子下落,將她依遺棄罪判刑8月確定。 陳姓女子有多項毒品前科並經常因此出入監獄,2015年5月7日上午9點陳女在桃園敏盛醫院產下男嬰,4天後她明知男嬰才出生不久沒有自救力,卻先向醫護人員佯稱欲下樓抽菸,隨即與男嬰的生父(通緝中)離開醫院並行蹤不明。 陳女因懷孕期間吸毒,導致男嬰一出生就因海洛因戒斷症候群在重度病房治療,她不為其生存所必要的扶助、養育及保護,且經醫院及社工人員多次聯繫,她都避不見面,男嬰可出院時她也不予理會,最後男嬰由家防中心社工人員帶離醫院安置。 高院認為陳女將剛出生4天的男嬰遺棄在醫院內,音訊全無,難認為適格的母親,但考量她犯罪尚知籌錢繳付生產醫療費用,並詢問男嬰下落,顯見她良心未泯,尚有悔悟之意,依遺棄罪將陳女判刑8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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