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多倫多市議會剛批准了市中心住宅發展的新規劃﹐要求有超過80個單位的新住宅發展項目﹐當中最少四成是兩睡房及三睡房單位。對此﹐有評論稱市府作過份干預﹐且沒考慮到市場實況。論者還指出﹐發展商若要滿足市府的規定﹐未必能照顧市場的需求及買家的負擔能力。
多倫多第20選區議員周凱捷(Joe Cressy)表示﹐要確保建立一個適宜居住的市中心﹐能夠有可負擔的房屋﹐亦有適合家庭居住的房屋﹐即是要有家庭型的單位。而現時不斷興建的﹐是以小單位為主的高聳共管大廈。
市府提出的新規劃﹐目的是要平衡房屋類型與單位面積大小。
學者業界指市政府干預私人市場
約克大學城市研究副教授楊格(Douglas Young)表示﹐這是政府監管房屋興建的政策中一個「很有趣」的例子。政府對私人市場有時很積極參與﹐有時卻倒退。而這次政府是想有更大的參與。
楊格提到﹐新的監管看來是要扭轉多倫多較小共管大廈單位的興建潮﹐這些單位較適合單身買家﹐並非家庭買家。他又說﹐政府要求新單位最小有87至100平方公尺﹐以現時的興建標準來看﹐這已算是大單位了。
懷雅遜大學(Ryerson University)城市建築學院執行總監伯達(Cherise Burda)表示﹐多個睡房的單位將令更多家庭住在多倫多市中心﹐但房屋價格可否負擔仍然是重要問題。
他指出﹐應該尋找更多創新方法﹐在市中心興建更多可負擔的家庭型房屋。而這些房屋不一定是百萬元的三睡房單位。
安省華人地產專業協會副會長吳樹聲同意上述兩位的觀點﹐並補充說﹐多倫多市政府干預私人市場過多。若市場上確是有兩睡房和三睡房的需求﹐發展商自然會興建﹐不用政府著意規劃。事實上﹐兩睡房與三睡房的單位價格較高﹐準買家能否負擔得來﹐是發展商必須考慮的問題。
吳樹聲舉例來說﹐50萬元的按揭﹐貸款者要取得銀行借貸﹐年薪需10萬元。試想﹐如政府要求最小的單位需要87至100平方公尺﹐以現市價估算﹐售價便達80萬至100萬元﹐準買家隨時需要60萬元按揭﹐這即是說他們年薪需達12萬元﹐市場上究竟有多少這樣的買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