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台北一名女子在凌晨時分,撥打110報案電話問警方可否幫忙買點心,還說可以把鑰匙掉下樓,方便警察進入家門。警方表示,雖然警察要「為民服務」,但不是什麼也需要做,強調濫用報案電話或會被判拘役或罰款。 台北苗栗縣警察局在facebook分享報案趣聞,指出在某日的凌晨3時30分,警方接獲110報案電話,一名女子語氣輕柔地問「可以嗎?」,警員追問什麼事,女子才說「幫我買點心可以嗎?」 警員之後指,買點心應該找家人幫忙,但女子說家人正在睡覺。她稱只要一包蘇打餅和一杯熱豆漿,還指因家門已鎖,她可以把鑰匙掉下樓,方便警察進入。 苗栗縣警察局勤務中心主任蔡東宏指,雖然警察要「為民服務」,但不是所有事情都做。如有「肚餓」或「請人遛狗」等請求,建議市民找親人和朋友幫忙。 蔡東宏又指,報案電話需用於有急切性、危害性以及必要性的案件,呼籲市民不要濫用。如果無故撥打報案電話,且不聽勸阻,可判處3日以下拘役,或罰款新台幣1萬20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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