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63歲的多倫多福建移民﹐開車打算進入警方封閉區域﹐被警察截停。之後進行路邊和室內呼氣測試﹐發現血液內酒精濃度超標。整個過程由一名通普通話的華裔警察和他對話﹐他未表示異議。但之後他卻稱他講福州話﹐無法理解華裔警察廣東話口音濃厚的普通話,要求取消他呼氣測試的結果。安省法院法官稱他在中國當兵4年,無理由不懂普通話,他的理由並未有被接受。
這名李姓男子,2016年1月13日清晨零時35分﹐警方因調查另外一宗交通意外案而封閉了華登路(夾士刁路)的南北向車道。
要求呼氣測試不列證據
但是李開車從士刁路西行而來﹐似乎沒有看到警燈閃爍擋在大路上的警車﹐徑自完成左轉彎﹐但卻上了華登路的北行車道﹐汽車南行。結果被陳姓華裔交通警員在百寶徑(Bamburgh Circle)攔住。
陳警員將李攔下後﹐通過車窗和李對話﹐很快發現車內和他身上酒氣薰人。於是他要求李當場進行路邊測試。結果是「沒有通過」。這說明李的血液中酒精含量,在每100毫升的血液中至少超過100毫克。於是他將李拘捕﹐並送往41分局。
由於該分局沒有普通話警員﹐因此陳雖然離開又被召回﹐充當李的翻譯。陳問他是否需要接觸一名律師。李否定﹐說他需要原諒。
到當天凌晨3時﹐他再次被進行呼氣測試。2次測試﹐確定他的酒精含量在每100毫升的血液中,達到140到195毫克。
但在庭審中﹐李要求將這個測試結果排除出證據行列。其中一個主要理由﹐就是警方沒有使用李理解的語言﹐告知他具有可以請律師的憲法權利。他說﹐自己沒有受過什麼教育。2013年來到加拿大﹐不會講任何英語。此外﹐他只講一點點普通話。他的母語是福州話。
此外﹐他說陳警員說的普通話廣東口音濃重﹐很難理解。不過他承認﹐他從來沒有對陳、對其他任何警察﹐或者對警方為他找來的法庭當值律師﹐講到過他並沒有充分理解陳和他的對話。
審理中﹐法官發現﹐李和陳警員談話持續進行。在這過程中﹐李也曾表示﹐他不理解某些地方。陳也有表示﹐因為李的口音﹐他不理解李的某些說話。
因此﹐法官認為﹐李應該理解到陳講的足夠的普通話﹐至少理解到他擁有和自己律師講話的權利。
此外﹐法官稱﹐從李的經歷看﹐他在中國軍隊服役了4年。中國軍方是個講普通話的地方。而且他在中國有關政府部門中更工作多年。政府部門中也使用普通話。因此他宣稱自己不懂普通話﹐實在是似是而非。
此外﹐李承認在當天的現場警察中﹐另外有一名警察也講普通話。他認為這人的普通話比陳的容易理解。但法官發現﹐即使這樣﹐李也沒有對該警察說﹐他不理解陳﹐以及他只講福州話。
最終法官不同意將測試證據排除在外。李的一項醉酒駕駛罪名成立,這項控罪為駕駛時體內酒精含量,在每100毫升的血液中超過80毫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