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刺心奪命 無業漢:死者傾前中刀
【明報專訊】22歲青年前年10月遭人用刀刺穿心室死亡,無業漢否認一項謀殺罪,昨在高院受審。控方陳辭稱無業漢在警誡下表示當日發現300元不翼而飛,與事主爭執,隨手拿起一把生果刀意圖威嚇事主,惟事主身體向前傾,以致刀插進事主胸口,但控方不接納無業漢是意外殺人。
無業漢梁育平(43歲)被控2016年10月8日謀殺事主蘇俊豪。控方表示本案沒有目擊證人,會提供一系列環境證供予陪審團考慮。據事主母親稱,事主意外前辭去地盤工作,並經常流連機舖。
控方表示,據被告友人稱,案發前被告與事主正不斷尋找對方。至2016年10月8日上午11時36分,事主在大埔廣福道登上的士,要求前往急症室,並向司機透露遭刺傷。司機見事主抽搐及緊握拳頭,抵達醫院後不省人事,座位上有血[。事主不久後因大量出血證實死亡,並被驗出事發前曾服食冰毒。
雙方為300元爭執
被告友人續稱,當日上午11時36分後,被告曾到機舖找事主。另一同時認識被告及事主的友人得悉事主死亡後,同日下午3時到被告茤苤A見被告正在睡覺,有一件衣服染有血漬。被告稱什麼都不知道及感到很憤怒。警方其後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承認與事主爭執,不慎將刀刺進事主胸口一次。
被告又在錄影會面稱,事發日早上,事主要求被告帶他借錢。被告發現300元不翼而飛,遂與事主爭執,其間被告拿起一把生果刀,在事主面前揮動威嚇,事主身體突向前傾,令刀刺進事主胸口。被告又稱,事主當時問:「你真係捅我?我咪畀番你囉!」被告取出生果刀,事主便離開。被告見H單及刀有血漬,便將H單丟掉,並把刀抹乾淨。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29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