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新料七成長者領高額長生津
【明報專訊】政府下月推出每月3485元的高額長者生活津貼(下稱高額長生津),冀配合年中推出的公共年金,讓長者退休後有穩定收入。提倡不設審查老年金方案的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榮休教授周永新在本報觀點版撰文稱,高額長生津雖發揮退休保障作用,但只是全民退保「A貨」,指它增加審查行政費,且反映政府不視退休保障為長者應享權益,「受惠長者不會感謝政府」。
長者生活津貼(下稱長生津)單身人士及夫婦的資產上限分別為33.4萬及50.6萬元,高額長生津則為14.6萬及22.1萬元。年滿65歲的長者料今年中起可參加年金計劃,存入一筆過保費後,按月提取年金至終老,而投放在年金計劃的金額不會計算作申請高額長生津的資產。
配合年金 資產不逾115萬可領
周永新在文章中指出,現有48多萬長者領取長生津,即申報資產不多於約33萬元,可將部分資產投放在年金計劃,餘額不超出約15萬元,便可領取高額長生津。他指領取高齡津貼(生果金)的長者應擁有33萬元以上資產,但即使擁有115萬元資產,只要把100萬元投放在年金計劃,每月收到的年金(5800元)不會超過高額長生津定下的7000多元限額,即合資格領取高額長生津。換言之,長者透過年金及高額長生津,每月最多可領取逾9000元。
全民退保「A貨」 惟思維無變
周永新估算,有70至80萬名長者領取高額長生津,佔長者人口約七成。他認為結合年金和高額長生津,可達到全民退保要求,做法其實是容許擁有不超過115萬元資產的長者都可領取高額長生津,「到頭來還不是給予大部分長者每月3000多元的生活津貼」。他慨嘆,即使高額長生津發揮老年金的退保作用,也只是老年金的「A貨」,除了做法增加審查行政費,亦反映政府仍是囿於針對協助有經濟需要的長者,不視退休保障為長者應有權益,盼他日政府改變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