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吳文遠案引起如何平衡公眾利益和保密原則的爭議,曾任廉署調查主任、過去不時評論前特首梁振英UGL案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市民期望公眾人物追究涉及政府高層的貪腐案,並交代跟進過程,但強調須嚴守法律規限,自己過去評論UGL事件,是因為政府已多次回應和披露,事件不可能「秘密調查」。他續指出,自己處理廉署相關資料時一直謹慎,提醒公眾向廉署舉報後須遵守保密規限。 裁判官昨指出,吳文遠應按案例判囚4個月,惟暫應辯方要求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月底判刑。林卓廷未有評論裁判官量刑輕重,但指過往類似情G多判社會服務令。 稱過往多判社服令 工聯會王國興曾多次就選舉等不同事件舉報民主派人士,他昨形容法官判決準確,表示自己每次踏入廉署舉報前,會向記者交代事情,但舉報後發生的事情「絕不能講」,自己不會作任何補充。王國興認為不能以公眾利益為由,藐視執法者的保密原則,強調保密原則不容凌駕,否則很多人便能以公眾利益為由「做乜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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