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建華葉簡明案將借鑑吳小暉案
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昨日裁定,安邦集團原董事長兼總經理吳小暉以欺詐手段集資652億餘元(人民幣,下同),侵佔公司保費資金100億元,「集資詐騙」和「職務侵佔」兩項罪名全部成立,判監18年,沒收財產105億元,違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繳。
這宗備受矚目的金融罪案所沒收的個人財產金額在內地創下新紀錄,分析認為,安邦今次的處理方式很可能會被借鑑用來處理肖建華的明天系以及葉簡明的中國華信能源。明報記者
集資詐騙職務侵佔罪成
吳小暉案3月底一審開庭,昨日宣判。新華社報道,上海第一中院查明,吳小暉隱瞞股權實控關係,以其個人實際控制的多家公司掌管安邦財險和安邦集團。2011年1月起,吳小暉以安邦財險等公司為融資平台,指令他人使用虛假材料騙取中保監批准和延續銷售投資型保險產品。
2011年7月至2017年1月,吳小暉指令他人採用製作虛假財務報表、披露虛假信息、虛假增資、虛構償付能力、瞞報並隱匿保費收入等手段,欺騙監管機構和社會公眾,以承諾還本付息且高於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為誘餌,超過中保監批准的規模向社會公眾銷售投資型保險產品非法吸收巨額資金。其間,吳小暉以虛假名義將部分超募保費轉移至其個人實際控制的百餘家公司,用於其個人歸還公司債務、投資經營、向安邦集團增資等,至案發實際騙取652億餘元。此外,吳小暉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侵佔安邦財險保費資金100億元。
上海第一中院昨日對吳小暉以「集資詐騙罪」判監15年,沒收財產95億元;以「職務侵佔罪」判囚10年,沒收財產10億元;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監禁18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沒收其財產105億元,違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繳。
安邦2月起被中保監(現銀保監)接管一年。據中保監接管工作組上月的公告,接管安邦資產的公司遴選條件,包括了資本實力強、核心主業突出、投資行為穩健、依法合規經營,業務有協同的大型企業。
市場化接管資產 避金融風險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分析,遠洋集團接手安邦資產,一來其有超大型央企為後台,能消化安邦業務;第二是遠洋本身在金融和相關業務正在發展,具協同效應。
至於其他個案的處置,嚴躍進認為不外乎是先把可以剝離的資產剝離,尤其是海外資產,然後由一間或多間穩健的企業接管餘下資產;如果涉及股權比較複雜的,亦可以像安邦一樣,先整體接手,之後才再視情况重組、整合,大原則就是以市場化手段進行,並確保穩定,避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
「明天系」與華信能源的處置亦是類似方式,上月底由碧桂園(2007)姊妹公司斥資支援深圳上市的中天金融收購「明天系」資產之一的華夏人壽股權,華信能源旗下歐洲資產和業務早前亦獲得中信集團以合營方式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