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假新聞法」首定罪囚遊客
[2018.05.01] 發表
馬來西亞4月初通過假新聞法後,一名丹麥遊客因4月21日在網上就一宗巴勒斯坦人在吉隆坡被殺事件發布「假消息」,成為首個因該罪被定罪的人。他昨承認控罪,遭罰1萬令吉(約3269加元)和入獄1星期。
46歲也門裔丹麥籍男子蘇萊曼(Salah Salem Saleh Sulaiman)4月21日上載短片及發帖文,稱當日巴人被槍殺後50分鐘,警方才抵達現場,救護車1小時後才到場,又聲稱自己就在死者身邊。警方否認,指案發後8分鐘就到場。蘇萊曼上周三被拘留,遭當局以假新聞法控告。他已被扣押1星期,昨原可出獄,但他稱無法負擔罰款,選擇服刑1個月。(路透社/當今大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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