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一社工3年過渡期 輔導員恐被迫提早離職
【明報專訊】預算案建議在小學推行「一校一社工」,外界關注現有非學位社工的學生輔導人員會否被取代。昨日教育局正式向官立、資助小學校長發通函交代細節,提及現時聘請輔導人員的學校,須於3年過渡期後轉用「新資助模式」聘請學位社工,即輔導人員將被迫離任,而學生輔導教師則可保留;學校須於下月31日或之前,決定下學年是否轉用新模式。社總預料,約滿的輔導人員或不夠3年已被迫離職。
撥款1.38億 下學年起推行
政府增撥1.38億元,期望每間小學最終有1名註冊學位社工。教育局通函指出,由2018/19學年起推行新資助模式,公營普通小學可選擇開設1個常額學位社工職位,或領取全年總額約58萬的津貼,自行聘請駐校學位社工或購買社工服務,取代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津貼;學校須於5月31日或之前交回表格表達意向。
教育局將提供3年過渡期,2021/22學年後所有公營普通小學均須轉用新模式,若有特別需要保留相關人手,學校須與局方商討。換言之,一般情G下,學生輔導人員於過渡期後將被學位社工取代;現採用學生輔導主任的7所官立小學亦須在限期內轉新模式,但輔導教師則不被取代。
批方案一刀切 憂影響服務水平
社總小學輔導服務關注組成員黃容山形容政府方案「一刀切」,抹殺學生輔導人員多年來與學生建立關係的努力,並指或有明年約滿的輔導人員,不足3年過渡期已不獲續約,擔心他們跟進多年的個案,接手的學位社工未必能承接,影響服務水平。
教協:與社會期望有落差
教協表示,對新安排感非常遺憾,認為方案表面上讓學校選擇,實際上只能維持現狀,或以社工取代輔導教師,故新模式只是「一換一」,與社會期望出現嚴重落差,業界多年要求在現有資源上增加駐校社工,讓每間小學至少設立1名主任級輔導教師及1名駐校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