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案證人 稱交5萬元換來一本會計書 稱助「讀哈佛」 首被告騙光同學積蓄
【明報專訊】荃灣工廈「DAN6」單位前年3月揭發石棺藏屍案,3名男子事後被控謀殺罪,案件昨續審。首被告的中學同學出庭作供稱,中五畢業後曾在首被告游說下,花盡積蓄湊到5萬元,交給被告以報讀一個哈佛大學遙距學位。他付錢後,首被告僅給了他一本約1吋厚的會計相關書籍,其後覺得「本書鰨悝蔔ㄥR到」,認為受騙。
指事主游說炒窩輪 收5萬後失聯
案中3名被告依次為曾祥欣(28歲)、劉錫豪(23歲)及張善(25歲),3人早前已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案發時於中國銀行任職保險的伍健華,昨接受首被告的代表大律師盤問時供稱,中二時已認識首被告,2008年經由首被告認識當時從事炒窩輪的事主張萬里。張及後曾介紹他到財務公司任職,又游說他炒窩輪賺錢,惟他支付5萬元後不久,張便失聯,至今仍未能取回該5萬元。他其後改為與首被告等合資投資「Speed Dating」生意(見另稿)。
1吋厚只讀了部分 「鰨悝蔔ㄥR到」
次被告的代表大律師盤問時表示,首被告在2005年、即兩人中五畢業當年,曾向伍稱只要給他10多萬元,便可以買一個美國哈佛大學的學位。伍回應時強調是「讀」、是以10多萬元報讀一個哈佛大學的遙距學位,非買學位。
伍稱由於他當時並無10多萬元的積蓄,只能湊約5萬元支付給首被告。首被告收款後,給了他一本約1吋厚的會計相關書籍,惟他只讀了部分便放棄。法官查問是否有其他科目,伍表示沒有,又稱「本書我覺得可以鰨悝蔔ㄥR到」,同意自己應是被首被告欺騙,但他無採取任何行動。
花盡積蓄賣紀念鈔做兼職湊錢
第三被告的代表大律師盤問時則質疑,伍及首被告當時年僅17歲,為何他會相信首被告有能力提供一個課程,在修讀後便會取得世界最高學府的學位。伍解釋因當時心智未成熟,加上首被告游說他修讀學位可幫助未來找工,「我信鼳\」。伍又同意,他當時是拿出所有積蓄、變賣紀念鈔票及做兼職,才湊夠5萬元給首被告。聆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HCCC45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