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案 梁天琦解釋「勇武」:威武不能屈
【明報專訊】前年農曆年初二旺角大衝突,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被控暴動等罪。首被告梁天琦昨完成自辯,他強調案發時並不認識本案其餘4名被告,亦相信他們不是本民前成員。雖然食環署職員當日是合法地執法,但梁否認以身體阻礙職員執法屬不當,認為「合法唔等如合理」。梁亦解釋「勇武」是勇敢威武,威武不能屈,即面對不公義時不能屈服。
控方昨質疑被告梁天琦(26歲)於2016年2月8日(年初一),已認識本案其餘4名被告,梁否認。控方又稱從呈堂片段可見,其餘4名被告曾與本民前成員對話或使用本民前的物資,質疑4人與本民前有關係,而梁當時已知4名被告與本民前有同一目的。梁不同意。
指本民前非政黨 成員彈出彈入
梁稱當時本民前約有30多個成員,但承認未見過所有成員。控方問梁,其餘被告可能是本民前成員,只是梁沒見過。梁認為不可能,「開會無見過,但助選應該會出現赯嚏v。梁其後補充,認為本民前不是真正政黨,因本民前沒黨綱、黨紀、會員大會及投票機制,只有發言人、成員及義工。辯方笑言本民前是否沒有黨中央委員會及中央書記,梁同意。梁說本民前「無乜機制可言,成員彈出彈入」。
稱阻食環執法非不當
控方亦質疑,梁既然知道當時食環署職員是合法地執行職務,本民前與市民阻礙職員執法的行為是否不當。梁不同意,因為「合法唔等如合理」。梁續稱,2015年從新聞見到本民前亦陪伴小販擺賣,及要求食環署職員不要執法,當時他們順利進行及沒有被捕,故他以為上述行為並非違法。
梁解釋控方日前展示的facebook帖文上的「勇武悍衛」,是本民前口號之一,「勇武」是指勇敢威武,「威武不能屈,面對不公義時不能屈服,用M種心態抗爭」。聆訊下周一續,第3被告盧建民將自辯。
【案件編號:HCCC4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