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橫跨3屆政府研究的自願醫療保險計劃落實2019年推出市場,其保費可扣稅。為加強規管醫療保險質素、鼓勵市民使用私營醫療服務和長遠減輕公立醫院壓力,政府主導推行自願醫保計劃,讓市民購買受規管的醫療保險。食物及衛生局2018年3月1日公布計劃詳情,包括住院保險的保障範圍,以及保險公司的實務守則。〈觀點與角度〉集中討論自願醫保計劃對投保人的保障。
事件背景
政府稱自願醫保旨在規範和改善住院保險提供的保障,市民可自願參與。食物及衛生局醫療規劃及發展統籌處長方毅指出,若立法會2018年暑假休會前可通過自願醫保的稅務修例,政府會在9月前成立自願醫保辦事處,接受保險公司申請,2019年4月1日推出計劃,約2至3年後檢討。
計劃詳情
?接受出生15日至80歲人士投保,保證續保至100歲
?不設「終身可獲保障總額上限」
?21日冷靜期(簽署保單21日內,投保人可取消保單並全數取回已付保費)
?設標準及靈活計劃,後者計劃的選擇較多,保費較高
保險費用
食衛局不監管保費,保險公司可自由定價,料保費由每年3000元至近1萬元,年齡愈大保費愈貴
稅務扣減
每名投保人每年的扣稅金額上限為8000元,推算60歲或以下的投保人所繳保費全數可扣稅,父母子女等受養人投保亦可扣稅,預料約100萬名投保人受惠,平均少交稅800元
基本保障範圍(部分)
?投保前未知的已有疾病(第一年沒賠償,第二年可獲25%償款,第三年可獲50%償款,第四年起獲賠100%)
? 8歲後出現或確診的先天疾病
?非住院的日間外科手術,例如內窺鏡
?非住院的電腦斷層、磁力共振等先進診斷成像檢測,投保人須自付三成費用
?非手術癌症治療,包括放射性治療、化療、標靶治療
?精神病住院治療
每年索償上限為42萬元,標準計劃的手術費賠償限額由5000至5萬元,靈活計劃保障範圍較大和保額較多
■選擇醫生自由
我一直認為,自願醫保應該容許病人自由選擇所信任的醫生。——自願醫保諮詢小組成員兼醫學會義務秘書林哲玄
解讀
醫保市場一直有「網絡醫生」的制度,即保險公司列出醫療服務提供者的名單,病人必須看「網絡醫生」才可獲保障。
食衛局2018年1月宣布,禁止自願醫保的標準計劃設指定名單,病人可自由選擇醫生;但保費較高的靈活計劃不在此限,即投保人若選擇「網絡醫生」名單以外的醫生,只會按標準計劃賠償,醫學界立法會議員陳沛然指出,這變相限制市民的選擇。
蔡堅:「靈活計劃」保障減少
自願醫保諮詢小組成員兼醫學會義務秘書林哲玄亦認為條款局限病人選擇。他於2018年3月在《明報》撰文,指保險公司設立醫生名單,是無理地限制病人的選擇,亦增加醫生轉介的難度。香港醫學會長蔡堅指靈活計劃雖可自選醫生,但保障會減少,如只選用保險公司的「網絡醫生」名單,病人未必可選合適的醫生。蔡堅2018年2月因胃扭轉於私家醫院做手術,他舉例指出,懂做「腹腔鏡式食道裂孔疝氣修補術」的醫生不多,計劃難吸引人投保。
林哲玄於2017年11月受訪時亦提出,本港有醫療集團屬保險集團旗下的機構,擔心未來保險集團若收購私家醫院,聘請醫生為投保人診治,或造成「醫生睇住保單診症」的問題,甚至出現「保單不包的項目就不建議病人進行」的情G,令病人無法安心求診。
■保障範圍
以貨比貨,自願醫保確實較現時醫保產品更全面及優勝,因此保費亦貴約一成半,也因此政府才以扣稅作為少少鼓勵。市民是否值得付出更多保費換取更佳保障,就要按需要及能力自行判斷。——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主任何喜華
解讀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社協)主任何喜華2018年3月在報章撰文指出,自願醫保的特點是保證續保至100歲、不設終身可獲保障總額上限、治療未知但已有疾病的費用可在投保3年後全數索償等,這些保障較現時坊間部分醫保「有得買無得賠」進步,而影像診斷、精神疾病住院治療等費用也可獲賠償,較現時醫保產品更全面及優勝。
複雜手術難賠足
社協轄下病人權益協會幹事彭鴻昌指出,坊間醫保產品有終身賠償上限,亦可能因曾索償和發現疾病,續保時或被大加保費或不受理,自願醫保則比市面產品提供更大保障。
不過,醫學界立法會議員陳沛然2018年3月在報章撰文分析,自願醫保的標準計劃下,複雜手術最多賠5萬元,但稍複雜的手術費用大多超過5萬元,認為自願醫保只能補助部分手術費。
另外,他指計劃對發現有「未知疾病」到第四年才可以保足,而且界定「未知疾病」存灰色地帶,保險公司或拒賠,感醫保保障未夠全面穩妥,認為政府有必要加強監管。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2018年3月在立法會議上亦批評,自願醫保的癌症治療賠償金額少,只相當於電療費用一半、化療費用三分之一。食衛局長陳肇始回應指出,8萬元癌症保障只是最低要求,如果市民有需要,亦可選用保險公司「靈活計劃」,提高保障額。
■不保證承保
當自願醫保計劃撤去設立高風險池,沒有政府的「包底」,保險公司不會承接超出保費應付的高風險個案,整個計劃完全變得「有形無實」,加上沒有必定承保,現時不受保的人士依然無法購得保險。換句話說,這只是掛上政府品牌的保險計劃而已。——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
解讀
政府原本建議以43億元公帑設立高風險池,為已有疾病市民「包底」,確保長期或已知疾病患者等人士的風險由高風險池承擔,達至必定承保。政府2016年宣布抽起措施,2018年3月宣布的計劃方案中,保障範圍只接受投保前未知的已有疾病。
投保前已知疾病 未必承保
研究醫療融資的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長阮博文2016年表示,政府抽起高風險池,不承保已有病症,計劃已和一般私營醫保產品基本上無分別,沒有吸引力,看不到買自願醫保的必要。食衛局長陳肇始2018年4月重申,政府未放棄設立高風險池,待社會有共識時再提出討論,接下數年會先集中火力推行計劃。
■行政費比例
尊重自由市場,基於保險公司商業秘密,自願醫保不會監管行政費,亦不會要求保險公司公開非索償比率,但參與計劃的保險公司須列出自願醫保標準計劃的保費及保障範圍。——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
解讀
社會不少人關注自願醫保的保費金額,擔心保險公司的利潤比例過高。立法會議員郭家麒2018年2月指出,歐美等醫保系統規定保費約10%為保險公司的利潤或行政費,其餘費用為受保人的醫療保障,不過有調查指本港醫保費用約四成屬保險公司,僅約六成屬醫療保障,憂自願醫保不惠及市民,建議政府要求保險公司公開上述比例。
公司須上載保費供選擇
食衛局長陳肇始2018年3月稱,因尊重自由市場和保險公司商業秘密,自願醫保不會監管行政費,亦不會要求保險公司公開非索償(包括佣金、經紀費、利潤等)比率;為了增加保費透明度,參與計劃的保險公司須列出保費及保障範圍,並上載至自願醫保官網供消費者選擇,政府會跟進違規的保險公司。
社協轄下病人權益協會幹事彭鴻昌稱,若因涉商業秘密而不可公開每間公司的比率,建議只公開參與計劃的保險公司比率平均數,或最高及最低者的數據,既供消費者參考,亦起監管作用。
■精神病人保障
現行私院不多接收精神病患者,將精神疾病治療納入保障,屬象徵意義較多,長遠可一改現行做法(不保障精神疾病)。——醫療規劃及發展統籌處長方毅
解讀
政府規範的自願醫保,將保障大部分現有醫保不包的精神科住院,惟本港暫未有私家醫院設精神科病房,病人會被轉介至政府精神科服務,港怡醫院則計劃2018年開展精神科住院服務。
私院多無精神科病房
醫療規劃及發展統籌處長方毅2018年3月表示,現行私院不多接收精神病患者,將精神疾病治療納入保障,屬象徵意義較多,盼藉此長遠可一改現行做法。食衛局自願醫保諮詢小組成員陳秀荷2018年4月回應,精神病治療不一定入精神科醫院才獲保障,在自願醫保下,因精神問題入私院一般病房亦獲保障。
精神科專科醫生曾繁光稱,輕微患者甚少入院,因社區生活質素較佳,有助康復。他說私人執業以來從未轉介病人至私院,因私院欠缺精神科專科醫護,公院雖迫,但有專業醫護及設備。中大精神科學系教授李誠說,精神病房要有預防自殘自殺或傷害他人的設計,以及專業人員,現時私院配套未必可配合,港怡醫院亦需時實習運作,擔心受惠的受保人數有限。
[通通識 第5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