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相近 台灣「鏡文學」年簽300作家
【明報專訊】台灣公司「鏡文學」去年已開始試行買入故事版權,並售予電影電視製作公司的商業模式。「鏡傳媒」轄下的「鏡文學」,一年間簽下300多名作家共1300部小說作品,今年計劃出版10多種書籍,包括小說及劇本。
鏡文學總經理兼總編輯董成瑜(圖)接受查詢時表示,公司向作者提供兩種合作方式,其一是簽約,作者未來5年將作品供予鏡文學以獲得稿費;其二是簽訂作者約,鏡文學發月薪,作者每年要交出20萬至30萬字的小說。鏡文學會持有作品的優先出版權,當書籍出版後,再另付版稅給作者。
作者收稿費或支月薪
董成瑜說,平台以出版為手段,今年已有十多種書的出書計劃,包括教人寫電視劇集的工具書,更會充分利用其母公司資源,「因為母公司有許多資深記者,鏡文學會邀請記者與編劇們合作,改編真實事件與人物故事。目前已賣出將近10部作品,我們也自行開發多部小說與劇本,近期將與國內外影視製作公司與平台合作拍攝」。
本身讀電影出身、後為傳媒人的董成瑜說,未來會簽下更多作家,希望令鏡文學成為台灣創作者與海內外影視製作公司的合作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