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新提出「計數易」撤對冲方案
【明報專訊】政府上月提出取消強積金對冲初步構思,針對協助中小微企過渡的兩層補貼被商界批評複雜。曾任強積金計劃諮詢委員會主席的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榮休教授周永新在本報撰文,建議僱主按強積金條例下僱員薪金定義額外供款1%,連同原有5%供款,以及政府0.5%供款注入專項戶口,作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開支,並設10年過渡期。雙方共供款846億元,政府承擔282億元,高於政府提出的172億元。周認為方案必須簡單易明,「計數易、攞錢快」,讓勞資雙方明白各自權益,盼構思「可打破僵局」。
周永新的方案建議,新安排生效前僱主可從強積金僱主供款支付「兩金」(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取消對冲後僱員權益會重新計算,由專項戶口支付兩金。兩金計算方法維持僱員最後一個月工資的三分之二。專項戶口將附屬僱主強積金戶口中,僅供僱主支付兩金,若企業倒閉,戶口在扣除兩金後若有餘額,則作為企業抵銷債務的資產。
僱主額外供1% 政府承擔多110億
周永新引述積金局數據指出,去年僱員與僱主共10%強制性供款達564.94億元,即整體僱員薪金達5649.4億元,若僱主額外供款1%,等同每年額外供款56.4億元,10年即有564億元。政府則將每年承擔28.2億元,10年共282億元,連同商界額外供款,則有846億元。
批政府構思複雜 「僱主不會和你計」
周永新向本報解釋,這構思參考了勞資意見,原則包括不能改變僱員原有權益,盡快落實取消對冲。政府提出在12年過渡期設兩層補貼,補貼逐年遞減,但「太複雜,僱主也不會和你計算」,方案必須「簡單易明,操作容易」,讓勞資明白權益,僱主不需經繁複手續才可領取補貼。
周永新不認同用納稅人的錢承擔長期補貼僱主的責任,並相信政府與僱主的846億元供款可應付兩金開支,料大部分企業專項戶口10年後仍有結餘。他建議政府可研究按照企業僱員人數,制訂政府額外供款比率,針對協助中小微企。
自由黨立法會議員鍾國斌認同方案須簡單易明,方便計算成本,但認為政府財政承擔增加也無補於事,重申商界盼政府有長期財政承擔,「尋找求久解決方案」。勞工顧問委員會勞方委員周小松認為,宏觀而言,政府補貼增加可減少僱主承擔,但擔心未能針對協助中小微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