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去年銷258萬檔案倍升
【明報專訊】公民黨陳淑莊在財政預算案的提問中,查詢政府個別部門過去5年獲批准銷毁檔案的數量。據政府檔案處回覆,去年政府決策局及部門銷毁1.04億份檔案,當中警務處共銷毁約258萬份,比2016年多逾倍。本報昨向警務處查詢銷毁業務檔案數字飈升的原因,以及與哪類案件有關,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去年政府共銷毁1.04億檔案
檔案處提供多個部門過去5年獲准銷毁的業務和行政檔案數目。警務處2013至2016年間每年銷毁約100萬份業務檔案,當中2016年105萬份,2017年升至234萬份;獲准銷毁的行政檔案,2013至2015年每年2萬至3萬份,近兩年大增約10倍,2016年23.8萬份,去年逾24.4萬份。
檔案處稱,所有銷毁檔案的申請均須按照該處相應檔案存廢期限表所列明的規定處理,沒有歷史價值的過期檔案,在銷毁前須先得檔案處長同意;只有經確定不具歷史價值的檔案,方會獲准銷毁。據檔案處分類,「行政檔案」是因應日常處理有關財政、政府產業、採購及物料供應、編制、人事和其他一般行政事務而開立或收存的檔案;「業務檔案」是各局或部門在執行與其成立目的有關的主要職能、活動或使命時所開立或接收的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