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掃黑除惡查34案 處分15人 法辦7人
【明報專訊】內地「掃黑除惡」行動席捲全國,打擊地方罪惡卓有成效。中央紀委國家監察委周三(28日)於官網上通報,廣東省至今共立案查處34宗涉黑涉惡腐敗及「保護傘」問題等案件,15人被黨紀政務處分,7人被移送至司法機關。有關當局同時通報4宗典型案例。
通報稱,揭陽惠來縣覽表村前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吳友平涉嫌在2002年聚眾,以暴力、威脅和其他手段,在村內及附近區域多次衝擊覽表邊防派出所伯公嶺報警站,意圖搶奪被扣押的走私香煙;伙同他人尋釁滋事、故意傷人;攜帶獵槍等作案工具聚眾鬥毆,造成1人死亡;未經批准將覽表村123.17畝土地非法轉讓給村民等。吳友平最終在2017年12月被開除黨籍處分,並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另外,汕尾陸豐大茂村前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郭木貴涉嫌在2014年,因其養殖蝦池問題與郭乃金、郭乃齊等村民衝突,期間更發生互毆。2016年4月,郭木貴糾眾毆打郭乃金,致使其一級輕傷;2017年4月,郭在大茂村與後洪村交界處毆打郭乃齊,致使對方頭部及全身多處骨折,並於翌日死亡,郭木貴事後畏罪潛逃。郭木貴最終在同年4月25日在深圳市被捕,11月被開除黨籍處分,目前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和故意傷害罪被公安機關依法逮捕。
此外,惠州市男子嚴少亮、張偉良自2009年來組成大型涉黑犯罪團伙,策劃多宗毒品、鬥毆及謀殺案件,惠州市公安局多名民警卻視若無睹,甚至充當「保護傘」,牽涉民警人數多達21人。其中,該局刑警支隊前支隊長劉來發,收受該團伙150萬港元、85萬人民幣、9300美元及大量貴重物品,為其開脫罪行;而刑警支隊副支隊長李偉明亦收受該團伙40萬人民幣,放任其違法行為;而惠州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曾高更收受該團伙10萬港元、185萬人民幣,助其減輕刑責。目前,劉來發、曾高、李偉明均被雙開,並移送法辦,其餘18名民警分別受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至留黨察看2年、行政撤職等紀律處分。
至於廣州市黃埔區東區街劉村社區黨委前書記劉永添,自1999年起為獲取暴利,利用其身份職權,限制外來企業插手劉村轄區內所屬土地的工程,又伙同他人成立公司;及後該公司更逐步變成以劉為首的黑社會組織,近10年間通過不正當手段,包攬劉村轄區內的工程,且強迫交易、敲詐勒索、暴力傷人等。今年2月,劉永添被開除黨籍,同時經法院審訊後,劉被判囚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