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檢署傳黃國昌:集遊法是「惡法」
【明報專訊】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徐永明等5人,今年1月為抗議立法院二修勞基法,佔據總統府前抗議58個小時,遭警方依違反集會遊行法函辦,台北地檢署26日首度以被告身分傳喚黃國昌5人到案。庭訊前,黃國昌5人反而大陣仗開記者會聲稱集遊法是「惡法」,還盼立法院應盡速排案修法,「秀味」十足。
黃國昌5名時力立委在開庭前,提早20分鐘到北檢門口召開記者會,5名立委及律師輪番演講逾11分鐘。有民眾批評,黃國昌等人身為立委,若認集遊法是「惡法」,應在立法院積極推動修法,而非因涉集遊法成為被告,才在法院門口夸夸其談,這跟先前時力立委為抗議勞基法修惡,不選在立院發聲,反而放棄立委職權,逕赴總統府前抗議一樣,根本是模糊焦點。
時力立委黃國昌、徐永明、林昶佐、高潞以用、洪慈庸等5人,1月5日下午為了抗議立法院2修勞基法,破壞立院議場門鎖,用鐵鏈反鎖在議場內,但遭民進黨立委突破,黃國昌5人隨後撤出議場,晚間轉往府前靜坐禁食抗議。
黃國昌等人甚至在府前架帳篷,佔據凱道長達58小時,並將總統府及總統官邸等博愛特區進行大規模管制,造成台北市民來往不便,期間轄區中正一警分局共舉牌7次,但黃國昌等人均不理會,直到8日凌晨4點多執行驅離前,警方舉牌命令解散被拒後,展開柔性架離,才將4名立委勸離府前現場,並撤除圍籬拒馬恢復交通。
但時力立委不滿警方強拆帳篷,早已先委託律師團赴北檢,遞狀控告警方現場指揮官涉違集遊法、傷害及強制罪嫌。警方也認為時力5名立委已觸犯集遊法,先後傳喚他們到案,但黃等人不僅拒絕到案,還在臉書開直播,強調不會接受警方偵詢,如果檢方傳喚他們才會出庭,蔑視警方公權力意味濃厚。
由於5名時力立委拒不到案,警方依法完成傳喚程序後,依違反集遊法函送北檢偵辦,北檢26日傳喚5人,他們卻把矛頭指向集遊法,黃國昌強調集遊法是「惡法」,徐永明則重申,民進黨在野時主張「集遊法」是惡法,如今卻要動用刑事追訴異議者,令人感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