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聞通訊社湯森路透(Thomson Reuters,下稱路透)香港辦事處前設備經理,近7年間將公司逾1900萬元的訂購及工程項目交由其父的公司負責,但當中只有約610萬元用以支付承辦商的貨款或工程費。法官指設備經理深明員工守則,卻故意不申報在父親公司的權益,昨裁定他兩項欺詐罪成。 辯方求情時,呈上3封由被告舊同事及生意伙伴撰寫的求情信,內容包括指被告孝順、對家人照顧有加等,望法庭可輕判。案件押後至明日作進一步求情。 未披露權益關係 法官林偉權裁決時指被告林詠安(39歲)於2007年至2014年受聘於路透,被告申請將其父親公司Skytech Engineering & Co加入路透的認可供應商名單時,未有向路透披露自己及父親在Skytech內的權益。被告知道這違反員工守則,但仍隱瞞與Skytech的關係。Skytech於7年間,從訂購及工程項目中收取逾1900萬元款項,被告及其家人因而獲利。控方早前亦提到,收款中只有約610萬元用以支付承辦商的貨款或工程費。 【案件編號︰DCCC 98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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