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主席會變總統制?
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今日將表決憲法修正案,今次修憲的重點是取消國家主席和副主席任期不超過兩屆的限制。國家主席一詞本身就是中國特色的元首職稱,但卻不是中共的發明創造,而是國民黨於1925年創立國民政府時開設的職位,汪精衛、譚延闓、蔣介石先後短暫出任,後來是林森做了12年,但該職務長期屬虛位元首,當時民國的實權人物是蔣介石,到1948年行憲後,蔣就成了首任總統。
國民黨創立國家主席一職
中共建政後,沿用了主席這一稱謂,毛澤東任中央人民政府主席,1954年首部憲法就訂明國家主席為國家最高元首,並無連任限制。
五四憲法中的國家主席,並非虛位元首的角色,明文規定他可「統率全國武裝力量,擔任國防委員會主席」,因為當時的國家主席是毛澤東。毛澤東只當了一屆,5年後劉少奇繼任,憲法並未修改,因為中共當時並非依憲法治國,誰也沒拿國家主席當作一回事,劉主席也要聽(中共中央)毛主席的。
劉少奇被打倒後,1970年討論修憲時,毛澤東堅決不肯回鍋重做國家主席,把向他勸進重做馮婦的中央委員們都痛罵一頓:「三國時,孫權勸曹操當皇帝,曹操說,孫權要把他放在火爐上烤。」「我勸你們不要把我當皇帝,你們也不要做孫權。」結果1975年四屆人大的新憲法就沒有國家主席,寫明由中共中央主席「統率全國武裝力量」,把禮儀性的國務活動任務都交給人大委員長。文革後,八二憲法雖然恢復了國家主席,但再未恢復國家主席的軍事統率權,而是又設了中央軍委主席來「統率全國武裝力量」。
主席掌軍權權力才算「實」
今次取消國家主席任期限制,官方輿論強調的是該職位與中共總書記、軍委主席「三位一體」的重要性,其實「三位一體」的歷史不過25年歷史,毛澤東、鄧小平都非「三位一體」,並未影響他們一言九鼎的權威。國家主席除了有很多瑣碎的禮儀性迎來送往活動外,並無實權。
因此,習近平修憲的真正目的,不排除是要把國家主席的權力做「實」,最終變成總統制。但這不是一次修憲可以達成的,最終會否把軍權還給國家主席,才是觀察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