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被告了 總索償5億
集體訴訟律師上周入稟
【明報專訊】針對蘋果公司(Apple Inc.)在未向用戶警告或取得同意下﹐刻意降低手提電話系統效能一事而提出的集體訴訟﹐已於本月23日正式入稟安省最高法院﹐原告就手機受損索償5億元﹐以及就其錯誤行為索償1億元。
事件涉及蘋果公司向客戶聲稱﹐為提高手提電話功能及保安系統﹐必須為他們更新iPhone的iOS系統。但事實剛好相反﹐系統更新後﹐反而拖慢了手提電話的表現。製造商這種刻意減慢手機中央處理器(CPU)的做法名為下調速度(throttling)。
蘋果公司於2016年便開始對個別型號的手機下調CPU速度﹐至2017年12月才被揭發。涉及的手機型號包括iPhone6、6 Plus、6s、6s Plus、SE、7及7 Plus。 事後﹐蘋果公司雖為事件道歉﹐但仍引發美、加至少60宗集體訴訟。
安省集體訴訟人的代表律師之一Adam Rochwerg表示﹐根據加拿大法例﹐凡擁有以上型號手機的加人都會自動成為集體訴訟案的原告人之一。但由於律師行無法追蹤這些苦主的下落﹐故消費者仍須透過電話或電郵主動聯絡律師行﹐提供他們一些個人資料、所買的手機型號、何時進行系統更新﹐以及提供買機證明等。
Rochwerg稱﹐不便透露暫時有多少人已聯絡律師行﹐只表示加拿大有一半使用智能電話的消費者都使用以上型號的手機﹐故預期參與者可能數以十萬計。若原訴人勝訴﹐每名參與訴訟者具體可索償多少﹖Rochwerg則指出﹐由於結果將受很多因素影響﹐故拒絕置評。
另一名代表律師Rochon Genova表示﹐作為加拿大、以至全球最主要的手提電話商﹐蘋果公司涉嫌刻意大大降低手機功能﹐從而鼓勵顧客花錢在該公司更高檔次的產品上﹐蘋果公司須為此負責。
蘋果公司為客戶更新系統時﹐既未告知有關下調CPU速度的操作﹐亦未取得對方同意﹐又或向客戶提供選擇。此舉是違反了消費者保護法(Consumer Protection Act)。
集體訴訟人的代表Cherif Saleh說﹕「在更新系統後﹐我留意到自己的手機運作較之前慢很多﹐是慢得很離譜的那一種。「蘋果公司支援部的員工建議我買一部新手機﹐類似的欺騙行為完全不能接受。」